威海市港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凤凰湖小区外线高压改造土建工程设计采购合同(标包001) 威海市港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凤凰湖小区外线高压改造土建工程设计采购合同(标包001)采购人名称威海市港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 (成交) 供应商名称山东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397089.00/元合同签署时间2026-10-15 17:25:14 附件:凤凰湖小区外线高压改造土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初稿.pdf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威海市港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凤凰湖小区外线高压改造土建工程设计合同编号:WHHGYSDGQ2026-24工程地点:荣成市石岛管理区设计证书等级:市政行业乙级发包人:威海市港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人:山东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威海市港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计人:山东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阶段及设计费等见下表:项目名称建筑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设计费(元)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威海市港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凤凰湖小区外线高压改造土建工程设计凤凰湖A、B、C、D、E小区及周边方案及施工图设计397089.00小计397089.00说明:该项目为固定总价,结算时不做调整,重大变更双方另行协商。设计内容及范围:威海市港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凤凰湖A、B、C、D、E小区及周边外线高压改造土建工程设计内容包含电线保护管敷设、环网柜基础及电缆井等施工图设计。本项目为设计招标,包含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验收等配合服务工作。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记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任务书1合同签订后7日内1、地形图电子文件必须准确、完整、且有坐标点、标高等。2、周边市政工程管2由土地或规划部门提供的1:500或1:1000地形图13地质勘察报告1线接口位置须准确、完整、且标有标高等。第三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6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同时提供电子版成果第四条付款途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乙方开户名称:山东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威海荣成支行银行账号:8110601012900803081第五条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于第一年年底付至工程总价款40%,第二年年底付至工程总价款的70%,第三年年底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0%,若无质量问题余款于第四年年底前全部付清。非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项目搁浅或不实施,招标人按照已完成的设计成果支付相应的设计费。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财政资金调拨程度、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变动等因素有调整的,或因涉社会风险稳定、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变动的,双方可对付款方式另行协商且需达成一致。该工程由威海(荣成)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委托威海市港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代建,工程款结算时由中标单位向区建设局开具发票,由区建设局进行付款。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应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天以上,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需委派或认可一名人士负责本工程的一切设计批核事宜,设计人只会认可这位委托人的指示,如发包人日后需要更改人选,发包人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6.1.3发包人提出的修改及变更设计文件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设计收费单价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设计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及威海市建设及规划部门的设计要求。6.2.3设计项目合理使用年限:国家规定使用年限。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施工期间需要现场解决的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依照本合同约定价款的相应比例支付设计费。7.2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作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7.3由于设计人自身的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设计阶段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和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8.9本合同经双方盖公章并签字或盖法人章即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署页发包人名称:威海市港城建设集团设计人名称:山东华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电话:电话:0631-756012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威海荣成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8110601012900803081签订日期: 2026年10月1日
合同公告
📍 山东 💰 0.0
威海市港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凤凰湖小区外线高压改造土建工程设计采购合同(标包001)
招标方:威海市港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2026-10-15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