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st20260202

二、合同名称: 湖北省教育厅2026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第二批(2包)

三、项目编号: HBCN-202609-323

四、项目名称: 湖北省教育厅2026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第二批)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湖北省教育厅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联系方式:027-87320737供应商(乙方):华中师范大学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联系方式:1387155131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职业院校素质培训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主要标的数量:1项主要标的单价:840000合同金额: 84.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湖北武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 湖北省教育厅2026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第二批(2包).pdf湖北省教育厅2026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第二批(2包).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华中师大法治办备案合同编号:2026-2499号合同书培训合同样本(提交合同时请单面打印)湖北省教育厅2026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第二批)采购合同甲方:湖北省教育厅乙方:华中师范大学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10月14日(由于合同签订后需在规定的时间上网公示,签订日期由甲方统一填写)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湖北省教育厅2026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第二批)”第2包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湖北省教育厅2026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第二批),乙方所承担的培训具体子项目是2包,4个班次,人均培训费0.35万元(有多个人均培训费的可列表),培训费用依据实际参训人数和人均培训费结算。

一、甲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1.组织各地、各校参训教师按培训方案要求统一参加培训。2.审定培训方案与教学计划。3.负责对乙方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绩效评估。4.项目完成且绩效考核合格后,甲方应根据实际培训人数核算费用,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合规的拨款申请,启动培训经费向乙方支付的具体工作。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1.依据投标文件,完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按培训技术要求投入必需资源,组织实施培训工作。2.负责培训期间参训教师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所有的培训项目均需为参训学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保险范围须覆盖培训全程(包括往返路途)。保费由乙方1自行承担。乙方应在培训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保险单复印件备案,并确保参训教师在学校培训期间的安全。3.制定参训教师考核方案,组织对参训教师出勤、学习表现、作业、培训成果等日常情况考核,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级不超过20%。考核合格的,颁发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培训结业证书。4.严格执行甲方审定的教学计划,为参训教师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压缩培训学时,不得私自更换授课教师和改变授课专题。5.负责收集参训教师意见、安排课余文化生活、开展问卷测评工作,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文字、录音、录像资料。6.先行垫付开班各项经费,不以任何形式向参训教师收取额外费用。7.按培训总金额出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明确开户银行名称。

三、违约责任1.若某一班次报名人数不足计划人数的80%,甲方可取消该班次,并按照合同约定人均培训费扣除该班次经费,在此情况下,乙方无权就该被取消的班次主张任何费用。2.乙方投入培训的管理团队、师资力量、教学场地、实训设施设备明显偏离投标文件承诺,导致培训质量可能达不到预期目标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下达警告函,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整改到位。乙方连续收到两次警告函且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甲方保留上报监管部门及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合同生效(1)未经双方协商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合同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

五、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甲方发票开票信息和乙方收款开户银行及账号(普通增值税发票)1.甲方发票开票信息单位全称:湖北省教育厅单位税号:42010610833591社会信用机构代码:11420000011043161T22.乙方收款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全称:华中师范大学社会信用机构代码:12100000420005473C单位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账号:559957528361附件:中标通知书甲方:湖北省教育厅不号签字人:电话:027-87320058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乙方华中师范大学(公章)关青签字人:电话:027-67866116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