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0261014HT(SZS)000014
二、合同名称: 石嘴山市中医医院办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无
四、项目名称: 无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石嘴山市中医医院 地 址: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长庆东街206号联系方式:0952-2168818供应商(乙方):庚子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IBI育成中心联系方式:1346959511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台式计算机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D3830 G3 3031主要标的数量:20主要标的单价:4952合同金额: 9.904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质保期3年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4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办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合同.pdf办公电脑采购项目(二次)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ZYYY20260172石嘴山市中医医院办公电脑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甲方):石嘴山市中医医院供应商(乙方):庚子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采购项目名称:石嘴山市中医医院办公电脑采购项目第二条货物内容:下表;序号型号品牌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D3830G33031紫光20495299040合计金额(元)玖万玖千零肆拾元整(含税),该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约定价款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99040第三条货物交付期限及交付地点1、乙方应在2026年11月30前,将货物全部交付给甲方。2、运输及运输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3、交货地点:方指定地址;验收合格前,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第四条产品包装及质量: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指标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原厂原包装,必须并采用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安装无损运抵现场,如产品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须无条件及时为甲方予以调换,直至满足甲方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五条产品验收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及必备的资料,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到货地点,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同时不视为乙方完成了交货义务,如因此造成安装工期或其它与本合同产品关联的后续合同延误的,乙方应就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甲方验收后,发现产品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设备使用后,如乙方所供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低于技术规范的要求,乙方应及时为甲方进行调试、调换,经调整后如仍未达到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就该设备按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全额退还设备款,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应设备价值30%的违约金,且货款不折抵违约金。3第六条付款方式甲方签署《验收报告》30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99040大写:玖万玖千零肆拾元整收款方:庚子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里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发票,里方收到发票后按照财务支付流程支付对应款项,因乙方原因未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第七条售后服务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及售后服务措施应严格按照产品随机保修证书执行。保修期为3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产品发生故障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的2小时内予以响应,逾期未到场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过后,收取一定的维护成本费。第八条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据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且违约金不折抵损失。2、本合同项下产品在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也应一并承担。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时,乙方有权按合同要求退货,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天赔偿经4济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乙方代表:孙、策强甲方代表日期;7026年10月14日日期:206年10月14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