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N5101892026000084-1-1

二、合同名称: 成都高新区应急通信保障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 N5101892026000084

四、项目名称: 成都高新区应急通信保障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联系方式:028-83345072供应商(乙方):成都乐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北路2号联系方式:85173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车载/便携两用高通量卫星小站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2.0000套主要标的单价:468000.000000元合同金额: 173.3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四川成都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10-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4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合同文件.pdf合同文件.pdf 成都高新区应急通信保障设备采购项目合同.pdf成都高新区应急通信保障设备采购项目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成都⾼新区应急通信保障设备采购项⽬(⼆⼆次)-⼀,⾼⽬,合同包⼀(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1892026000084-1-1采购⼈(甲⽅):⾼⾰⼈⽅成都⾼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局供应商(⼄⽅):⼄⽅成都乐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四川成都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1⻚-使⽤说明⽤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典》《中华⼈⺠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的采购⽂件、⼄⽅的《投标(响应,《⼈⺠⺠》《⼈⺠》⽬⽂⼄⽅《)⽂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双⽅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项⽬信息,⼀⽬1.1.采购项⽬名称:成都⾼新区应急通信保障设备采购项⽬(⼆次)1.2.采购项⽬编号:N51018920260000841.3.采购计划编号:51018926210200011674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1.5.政府采购⽅式:公开招标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企业:☐是✓☐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向中⼩企业的采购合同(中⼩企业预留合同):☐是✓☐否1.6.3.若本项⽬不专⻔⾯向中⼩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福利性单位:☐是☐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1.8.项⽬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额计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1卫星电话座机19,900359,700套星联天通F9222固移两⽤卫星电话14,90013193,700套星联天通⼿持机T901、座机配件P92135G布控球13,900227,800套海昱视M91A4⻋载/便携两⽤⾼通量卫星⼩站468,0002936,000套迅翼卫通ET505三⽹通4G移动基站258,0002516,000套鑫诺Sinocell-0D01合计⾦额⼈⺠币(⼤写):,⾦⼈⺠⼤壹佰柒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1,733,200.00)⼆、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原⼚全新合格产品,符合国家及⾏业质量要求及采购⽂件要求。2.2.包装⽅式及运输⽅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第2⻚-2.3.1.质保期3年。2.3.2.在质量保证期内,若⼄⽅⾃⾝技术能⼒或配件储备⽆法满⾜故障维修需求,须协调产品⽣产⼚商提供原⼚零配件及技术⽀持,确保维修服务能够保证产品正常使⽤。若⼄⽅未履⾏上述义务导致甲⽅损失,甲⽅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2.4.其他要求如所投产品及所使⽤的材料涉及国家强制认证(CCC认证)、电信设备进⽹许可证或⽆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等强制认证的,⼄⽅投标时须承诺所使⽤的材料均符合国家强制认证和⾏业许可相关规定,应严格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供货时⼀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合同价款、⽀付⽅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额为¥1,733,200.00元(⼤写:壹佰柒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其他情况说明:⽆3.2.⽀付⽅式☐⼀次性⽀付☐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付⾦额(元)⽀⾦计划⽀付⽇期⽀⽇收款⼈⼈⽀付说明⽀是否预付款11,039,920.002026-10-23成都乐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预付款,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对应⾦额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60.0%否期次⽀付⾦额(元)⽀⾦计划⽀付⽇期⽀⽇收款⼈⼈⽀付说明⽀是否预付款2693,280.002026-12-30成都乐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尾款,项⽬实施完成、验收合格并交付使⽤后,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对应⾦额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作⽇内,⽀付合同总⾦额的40.0%否

四、合同履⾏⾏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起60⽇,履约时间:2026年10⽉14⽇-2026年12⽉14⽇4.2.交货地点:甲⽅指定地点4.3.分期履⾏要求:履约验收主体由采购⼈组织,采购⼈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验收。4.4.⻛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案:⽆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法⽅5.1.履约验收主体由甲⽅组织,甲⽅按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验收。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六、甲⽅的权利和义务⽅6.1.甲⽅有权依据双⽅签订的合同对⼄⽅提供的货物进⾏验收。甲⽅应当配合⼄⽅完成相关项⽬实施⼯作。甲⽅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约定⽀付条件的,甲⽅应当⾃收到发票后10⽇内将资⾦⽀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不得以机构变动、⼈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七、⼄⽅的权利和义务⼄⽅7.1.⼄⽅承诺遵守《中华⼈⺠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收取合同价款。7.3.⼄⽅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业管理部⻔及政府有关部⻔的指导,配合甲⽅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作。⼋、违约责任,⼋8.1.如因⼄⽅在履⾏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本⾝的-第4⻚-财产损失、由此⽽导致的甲⽅对任何第三⽅的法律责任等,⼄⽅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8.2.⼄⽅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件、响应⽂件或合同规定的,每出现⼀次违约(合同涉及“⽇期”和“天数”的,每逾期⼀天或少⼀天,视为⼀次违约),⼄⽅须向甲⽅⽀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并且按甲⽅要求进⾏整改,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或未按甲⽅要求整改的,甲⽅有权⽆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收取的费⽤。8.3.甲⽅⽆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按未付款⾦额的1‰向⼄⽅偿付违约⾦,但累计违约⾦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1%。8.4.合同签订后,若⼄⽅存在违法违规⾏为的,甲⽅有权⽆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获得的全部费⽤。

九、争议解决⽅法⽅在执⾏合同中发⽣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致时,应选择以下第2种解决⽅式:1.提交甲⽅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有效的仲裁规则进⾏仲裁;2.向甲⽅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相应的费⽤应由败诉⽅负担。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组成合同的⽂件,⼗⽂本合同与下列⽂件⼀起构成合同⽂件,如下述⽂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件(4)采购⽂件(5)有关技术⽂件,图纸(6)国家法律、⾏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件⼗⼀、其他条款,⼗⼀11.1.履约保证⾦是否收取履约保证⾦:否11.2.不可抗⼒事件处理11.2.1.任何⼀⽅对由于不可抗⼒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后发⽣不可抗⼒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的⼀⽅,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形式告知另⼀⽅,并在事件发⽣后7天内及时向另⼀⽅提交合同不能履⾏或部分不能履⾏或需要延期履⾏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发⽣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使⽤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侵权的,则由⼄⽅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第5⻚-定对第三⼈构成侵权的,应当由⼄⽅向第三⼈承担法律责任;甲⽅依法向第三⼈赔偿后,有权向⼄⽅追偿。甲⽅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双⽅对采购和合同履⾏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国家秘密、⼯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6.售后服务除项⽬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须承担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具和辅助材料;(3)在质保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监督、维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操作⼈员进⾏培训;(5)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因产品质量原因,货物在有效使⽤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负有⾃⾏或者委托第三⼈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不再另⾏⽀付。11.7.合同变更、中⽌与终⽌甲⼄双⽅当事⼈不得擅⾃变更、中⽌或者终⽌合同。合同继续履⾏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双⽅应当变更、中⽌或者终⽌合同。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都有过错的,各⾃承担相应的责任。11.7.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协商⼀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7.2.合同的中⽌11.7.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应当中⽌履⾏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合同的履⾏。11.7.2.2.合同履⾏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下情形之⼀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的其他情形,⼄⽅有义务及时告知甲⽅。甲⽅有权以书⾯形式通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