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02609001

二、合同名称: 武当太极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标识系统制作安装

三、项目编号: HBZR-2026-0810

四、项目名称: 太极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标识系统制作安装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武当山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地 址: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旅游发展中心联系方式:07195668176供应商(乙方):湖北愚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联系方式:1326055207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复核设计要求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主要标的数量:1批主要标的单价:778600合同金额: 77.8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8日至2029年11月01日;履约地点:武当山太极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14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 度假区标识牌.pdf度假区标识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04武当太极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标识系统制作安装工程合同甲方: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文化和旅游局乙方:湖北愚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武当太极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识系统设计安装事项双方签订本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武当太极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标识系统制作安装工程2、安装地点:武当山3、承包方式:包设计、包材料采购、包制作、包运输、包施工安装、包安全、包质量、包验收、包维修,本项目严禁乙方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施工,乙方须以自有人员、设备及技术力量完成全部工作。

二、承包范围武当太极湖旅游度假区旅游标识系统设计制作、运输及安装。

二、制作要求1、材质应与制作的样品材质相同。若乙方发现样品材质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材质不一致时,应于2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最终决定;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招标文件、甲方确认样品不符的材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更换,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2、标识标牌的颜色选择必须按设计的样稿的要求完成。(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要求)

四、价格价格以人民币计算,货物的价格包含制作、运输、安装及发票的费用。合同总金额(含制作、含运输、含税价、含安装等一切费用):¥778600元整(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包干价。该承包价不含增补部分。详见:附件一:《投标报价清单》。

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服务承诺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确认样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相关工艺要求制作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任何设计、工艺、材质及参数。2、服务承诺:自工程总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标识标牌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因非人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标识标牌出现退皮、变形、脱落、褪色、开裂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8小时内到场核查并开始维修,且应在2个自然日内维修完毕,期限连续计算并包含法定节假日。因人为或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乙方可按成本价收取维修费用。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完成维修的,视为违约。3、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维修服务仅收成本费。

六、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1、交货及安装地点为武当太极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范围内甲方书面指定的具体位置,乙方须按照甲方书面确认的点位排布图进行安装,不得擅自调整安装位置。2、交货、安装时间:30天内安装到位(合同签订之后第二天开始计算)3、工程变更注意事项:①乙方对于标牌制作工程若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②乙方接到通知后没有及时响应,而造成的工程进度的拖延,应由乙方承担该损失。

七、验收标准、方法1、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约定、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施工图纸、确认样品、附件、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甲方提供的色标编号为验收依据,具体包括材质、尺寸、工艺、丝印及烤漆颜色等内容;国家相关标准有更高强制性要求的,从其规定。2、验收方法:货到现场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组织对货物的材质、工艺、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乙方方可进场安装;初验不合格的,乙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更换、补足合格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初验合格不免除乙方对货物隐蔽质量问题承担的责任。安装完成后,乙方应书面提请甲方进行总体验收,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限期整改后重新提请验收,直至验收合格,整改及重新验收期间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收到乙方总体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工程总体验收合格。

八、付款方式1、工程结算:标识标牌制作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同时须有甲方签字确认。2、付款阶段如下:①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将所有标牌制作完成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全部安装到位,经甲方总体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经审计部门按照招投标文件及相关政策完成审计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计确认结算总价的95%。②质保金:预留审计总价的5%作为工程维护质保金,质保期届满且乙方已全部履行质保期内各项维修义务、无未解决质量问题的,甲方于10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款项后)无息付清。

九、甲方责任1、负责组织对标牌的验收,指定安装地点。2、负责对乙方提供图纸审核及签字确认。3、负责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货款。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存在违规操作、质量不达标、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规格、品质达到合同的要求;2、乙方按照甲方签字认可图纸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3、乙方自备施工用的一切工具及设备;4、乙方要认真组织并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服从甲方现场指挥,维护现场整洁,及时清运垃圾;5、乙方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6、乙方安装标牌标识时,施工中的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及他人的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如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违反安全要求所发生设备、人身事故,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任何直接和间接责任。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的财产、物品受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

一、违约金和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2、如果因乙方原因延迟完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每日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金额以合同总价的30%为限;议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差额部分。3、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材质、工艺、尺寸进行制作或安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返工或拒绝接收不符合约定的成果;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返工、更换、运输及工期延误等费用和责任。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甲方有权拒付全部未付工程款并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仍应足额赔偿。4、甲方和乙方应根据协议规格数量清单对货物进行核对,甲方如果发现商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货物受损、短缺等情况视为违约,双方应列出清单,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同时乙方负责于两天内补足或更换安装到位,逾期未完成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5、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使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十

二、解决纠纷1、双方如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三、其他1、双方确认的图纸及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均需双方盖章认可,附件一:一期标识标牌款式图纸(由甲方审核签字,并作为交货验收依据之一)。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的地方,需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共5页,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签约日期:202年9月18日,签约日期: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