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乡村公路服务所Y020常宁市官岭镇双溪至龙华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4日采购合同编号:常财采计[2026]092号-1采购人(全称):常宁市乡村公路服务所(甲方)供应商(全称):中城国建(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Y020常宁市官岭镇双溪至龙华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工程政府采购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26]092号3、项目内容:Y020常宁市官岭镇双溪至龙华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工程政府采购项目4、是否分包:否5、项目负责人:陈女士6、联系电话:0734-7666090

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591424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6年10月13日,完成日期:2026年12月12日。总日历天数:60天。2、地点:官岭镇3、方式:

四、合同验收验收主体:常宁市乡村公路服务所验收方式:现场验收验收标准:竣工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6-10-13生效。

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10月13日合同订立地点:官岭镇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陈委托代理人:冯广番电话:0734-7666256电话:13117617501传真:传真:地址: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帐号:37010078801800003992附件下载: Y020官岭镇双溪至龙华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合同组合 1.pdf Y020常宁市官岭镇双溪至龙华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工程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编号:常财采计【2026】092号合同编号:(2026)105号常宁市乡村公路服务所中城国建(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10月13日Y020常宁市官岭镇双溪至龙华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政府采购编号:常财采计【2026】092号合同编号(2026)105号建设单位:常宁市乡村公路服务所(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中城国建(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2026年10月13日签订地点:常宁市乡村公路服务所按照我国《合同法》、《建筑法》、《公路法》和《衡阳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圆满完成我市资源产业路建设任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施工项目

一、工程名称:Y020常宁市官岭镇双溪至龙华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工程

二、工程地点:常宁市官岭镇双溪村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常宁市交通运输局

四、施工范围、内容和方式1、施工范围:Y020常宁市官岭镇双溪至龙华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工程3.51KM2、施工内容:由乙方负责路面、培土路肩、安保等施工。3、施工方式:由乙方实行总额包干施工,保证按施工方案、图纸、技术、安全等要求完成本合同施工。

五、施工技术标准和工程数量:按照交通部JTGF30-2003《水泥砼路面施工技术规范》《县乡公路水泥砼路面设计与施工》及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宁市十四五农村公路、安防、危桥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当地农村公路实际情况,确定如下主要技术标准和工程数量:(一)施工技术标准:详见《施工图》。(二)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六、工程造价:实行清单总额承包,合计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壹仟肆佰贰拾肆元整。(¥1591424元)

七、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由国省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政资金,对合格工程进行支付。第二条施工准备与施工管理

一、甲方:1、负责同当地乡镇政府及项目建设村协调,解决路农矛盾,并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2、负责施工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3、负责提供有关施工技术资料。4、负责申报和组织路面工程质量验收。

二、乙方:1、全面负责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2、负责并准备好应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3、负责送检施工材料,并做好砼配合比实验。4、负责组织施工管理、技术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按时进场。5、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的进场和其它开支计划,并报送甲方备案。6、负责按上级规定的频率和要求制作和送检砼抗折强度试块。7、乙方应如实为农民工考勤并计算工资,并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劳务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必须一次性结清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经双方商定总工期为60天,自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正式开工日起算。

二、开工前2天,乙方应向甲方申请开工报告,经审核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同意后,工期相应顺延。1、因天气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维续施工的。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率100%。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交通部JTGF30-2003《水泥砼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程和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质检员和监理人员的监督。

三、本合同工程质量标准应满足交通部《县乡公路水泥砼路面设计与施工》有关质量标准。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由乙方提供的施工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并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2、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的监理员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3、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4、甲方负责派员参照JTG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评定。乙方也应按工程质量标准加强自检,对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质检人员,对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负有无偿返工的责任。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质量保修时间自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为期十二个月。第五条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验收

一、全部工程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和供应。

二、由乙方供应或采购的材料和设备,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并经甲方派驻的质检员或监理人员签证、认可,方可用于工程施工。第六条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甲方在乙方设备进场,且工程开工前3日内,应预付工程款的0%作为乙方备料、加油、生活等开工费用。

二、余下的工程款项按工程进度和国家补助资金到帐情况支付,工程竣工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审计决算审核,甲方在支付工程总价款达97%时,不再按进度付款,预留工程总价款的3%作为乙方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工程无质量缺陷即一次性付清。

三、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在总承包款内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量,但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数量及金额,并结合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结果以及本项目工程款到帐情况,以现金方式支付结算。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应根据交通部颁发的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2、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批准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合同等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和修改。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更新工艺的合理化建议,须经甲方报请设计单位和有关批准单位同意后,才能子以实施。第八条工程验收本工程按照交通部JTG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衡阳市通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以及施工图纸、说明书等施工技术文件和本合同进行竣工验收。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偿付工程总价款2%的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延期所用人工、机械等费用自理。

三、擅自将本合同工程转包、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处工程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的责任: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展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之日期得以顺延。第十条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和部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运输车辆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第十一条纠纷解决办法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自负。第十二条附则为体现合同的真实性,凡参加合同洽谈的甲乙双方均需在合同上签字确认。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及常宁市交通运输局基建股、备案单位各执一份。甲方小位:乙方单位:备案单位:1/常宁市乡村公路服所中城国建(州)建设常宁行政府采购办工程有限公司公汉发人:代表人在场人:局基建股为一2026年月13日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编号:常财采计[20261092号)中城国建(贵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公司于2026年09月17日在衡阳市公共资源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了由湖南凌云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Y020常宁市官岭镇双溪至龙华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小组全体成员认真审核、评议及对成交单位的推荐顺序,确定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具体成交内容详见下表采购单位名称常宁市乡村公路服务所项目名称Y020常宁市官岭镇双溪至龙华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工程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号整包采购预算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万柒仟肆佰玖拾玖元整小写(人民币):¥1607499.00元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玖万壹仟肆佰贰拾肆元整小写(人民币):¥1591424.00元标的内容详见投标文件及报价一览表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工。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计量支付,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支付剩余全部项目资金。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陈女士0734-7666256成交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冯广番13117617501成交单位须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依照磋商文件等内容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少于5份)。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在2个工作内日将合同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7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本通知书一式六份,其中采购单位二份、成交单位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路服永(盖章)盖章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盖章206年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