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420304109Q26100001 项目信息乡镇(街道) 梅铺镇 村(社区) 草庙岭村 组别 -- 登记日期 2026-10-12 17:30:39 转出方式 -- 流转期限 年月 附属设施 -- 项目描述 对梅铺镇草庙岭村三草线1.07公里、上杨线0.382公里、杨上线1.326公里共计2.778公里双车道工程进行施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项目位置 十堰市郧阳区梅铺镇草庙岭村 项目四至 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补充说明 --标段信息标段编号 1 流转期限 年月 标段描述 对梅铺镇草庙岭村三草线1.07公里、上杨线0.382公里、杨上线1.326公里共计2.778公里双车道工程进行施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交易方式 交易底价 1111200.00 元 投标保证金 ¥¥0 支付方式 线上转账汇款(银企直连) 付款方式 1 交易资金结转账户 将资金转账至以下账户,并在完成汇款后及时联系工作人员确认,联系电话027—65770376; 单位名称: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博物馆支行 银行账户:17016401040015630 联行号:103521001644 出价延时 -- 底价 1111200.00 元 标段优先权设置 无优先权 标段补充说明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许可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履约保证金说明 不收取 服务费说明 按成交价收取 材料费 -- 附件信息交易公告附件 招标公告 公告-梅铺镇草庙岭村双车道工程(1).pdf 梅铺镇草庙岭村双车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梅铺镇草庙岭村双车道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古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滨江大道一号07、08号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420304109Q26100001项目名称:梅铺镇草庙岭村双车道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11200.00元最高限价:1111200.00元采购需求:对梅铺镇草庙岭村三草线1.07公里、上杨线0.382公里、杨上线1.326公里共计2.778公里双车道工程进行施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型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供应商提交《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供应商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即视为本国产品,不得再要求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落实《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在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之外以任何名义向相关服务对象收取费用。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许可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合格证书,安全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古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滨江大道一号07、08号商铺)3、方式:(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不办理邮购。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湖北古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1、时间:2026年10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古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十堰市郧阳区梅铺镇草庙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梅铺镇草庙岭村7组88联系方式:1399783691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古川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滨江大道一号07、08号商铺联系方式:0719-72245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719-722456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