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第二中学
二、供应商名称:哈密市新鹏飞广告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第二中学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61101000030674046
五、合同编号:11N457720243202613408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打印、复印服务详见附件批次1.00128128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第二中学 联系人:杨志勇 联系电话:15389928113 传真:/ 地址:伊州区伊州大道1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打印、复印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7720243202613408).pdf打印服务合同编号:11N457720243202613408采购单位(甲方):哈密市第二中学服务单位(乙方):哈密市新鹏飞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伊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打印服务”项目-哈密市新鹏飞广告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打印服务”项目-哈密市新鹏飞广告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打印服务”项目-哈密市新鹏飞广告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打印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4本32128.00合同总价(元)128.00合同总价(大写)壹佰贰拾捌元整
二、付款方式对公直接支付
三、服务条款(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2、若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导致项目延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严格按照采购方需求制作;2、乙方承接甲方交付的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3、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制作等业务。4、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5、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设计、制作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1/2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责任。
四、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补充其他条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连同附件一式两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盖章日期起生效。甲方(公章): 哈密市第二中学乙方(公章):哈密市新鹏飞广告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建国南路五小底商电话:电话:698316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哈密市商业银行中山北路支行账号:账号: 90804010010003901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