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6年植物防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6年植物防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10-10项目概况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6年植物防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6-210700-04954 项目名称: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6年植物防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391588.63 最高限价(元):391588.63 采购需求:查看 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合同履行期限:甲方通知开工后25天内完成施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2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 7、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开标解密及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重庆路五段1号联系方式:0416-38337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3-22号联系方式:0416-2661788邮箱地址:rememeberly@163.com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宝地城支行账户名称: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10501679500000008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盛女士电话:0416-2661788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6年植物防寒项目品目采购单位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0日 14:3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2日 09: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预算金额¥39.158863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盛女士项目联系电话0416-2661788采购单位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重庆路五段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3833701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3-22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2661788附件:附件1(定版)锦州市园林集团2026年植物防寒项目.docx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6年植物防寒项目项目编号:JH26-210700-04954编制单位:辽宁指南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采购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5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8第三章服务需求51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61第五章评审办法62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70(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6年植物防寒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6年植物防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6-210700-04954项目名称: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6年植物防寒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391,588.63元最高限价(元):391,588.63元采购需求:锦州市园林集团(锦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6年植物防寒项目(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合同履行期限:甲方通知开工后25天内完成施工。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媒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