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026-03-04025

二、合同名称: 2026年林草资源综合监测(普查)技术服务项目—外业调查及飞行质控-新疆、新疆兵团

三、项目编号: MB058603X1787736223613

四、项目名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6年林草资源综合监测(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联系方式:84239806供应商(乙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东路3311号联系方式:15924167701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外业调查及飞行质控-新疆、新疆兵团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满足《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1038号))有关要求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2080000.00合同金额: 20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一年,北京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10-08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22 2026年林草资源综合监测(普查)技术服务项目—外业调查及飞行质控-新疆、新疆兵团.pdf22 2026年林草资源综合监测(普查)技术服务项目—外业调查及飞行质控-新疆、新疆兵团.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甲方(购买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授权代表人:张敏经办人及电话:张单阳010-84238005乙方(提供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东路3311号法定代表人:吴海平经办人及电话:刘诚1592416770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采购方)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2026年林草资源综合监测(普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2026年9月23日,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定后依法确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为该项目外业调查及飞行质控一新疆、新疆兵团中标供应商。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服务项目1.甲方向乙方购买、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以下简称“服务项目”或“项目”):2026年林草资源综合监测(普查)技术服务项目外业调查及飞行质控一新疆、新疆兵团12.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负责新疆、新疆兵团的森林、草原、湿地等样地调查和图斑监测飞行质控(固定样地复测和无人机拍摄区划判读);2)编制新疆、新疆兵团的外业调查及飞行质控报告。第二条服务项目质量(验收)标准和成果要求1.满足《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1038号)、《2026年度一体化调查监测实施方案》、《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技术要求》及《2026年度全国一体化调查监测成果控制方案》等有关要求;2.提交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1)新疆、新疆兵团飞行质控报告;2)飞行质控样地的无人机影像或高清遥感影像等;3)样地复核质量控制评分表、图斑校核质量控制评分表、图斑区划数据库等。3.满足2026年林草湿荒调查监测绩效目标要求。第三条合同金额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金额为(大写):208.00万元(贰佰零捌万元整)人民币。第四条付款方式(应根据项目特点具体约定,以下支付方式仅为参考)甲方以下述第2-(3)项方式支付合同款项,以银行汇款/支票方式支付。1.一次性付款,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元服务费;2(2)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服务费总额的%);在乙方向甲方交付服务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元(或服务费总额的%)(3)按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进度支付服务费:(具体进度方式由双方约定,以下进度方式供参考)①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②第二期付款:项目评审验收后付合同价款的10%。3.乙方收款信息:开户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九堡支行银行账号:19033301040011499第五条验收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或项目验收前,乙方应提前做好验收相关工作,并提交全套成果资料(纸质版+电子版),配合完成绩效评价工作。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验收标准按照第二条规定执行。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3.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3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解除(终止)本合同。5.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做出相应调整或者取消项目。6.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必须的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必须的文件、资料。(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服务项目或向甲方交付项目成果。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主体或关键性服务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承担。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持续做好林草4资源综合监测(普查)技术服务项目指导工作,督促野外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应急物资,外业前全面排查作业区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而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享有相关知识产权或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5.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6.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相关规定或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做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8.项目成果交付后,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同时乙方应当自留一份完整的项目档案并予以妥善保存。第八条违约责任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到期拒付服务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的,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01%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3.7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项目相关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甲万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47.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0.05%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9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未经甲方同意,7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主体或关键性服务内容转包第三方承相,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第九条本合同项目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甲乙方共有;应中万需要,7方应无条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源代码、模型基础代码等数字成未。第十条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17方应道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万提供的贷料负有保宓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狱得的政府、八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乙万应向甲方支付总服务费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本项目知识产权由甲7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万有义务保护为一万的知识产权,7.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项目文本内容或相关数据结果,不得格用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或技术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违约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服务费5%的违约金,但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人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第十二条不可抗力6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发生以下情形而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终止的情形。第十四条税费发生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五条其他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购买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影响合同执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若乙方在本服务期内服务质量好,经甲方认可,合同期满后双方一致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续签合同服务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续签合同金额不超过当年预算批复金额。乙方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审计规定。7第十六条补充条款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1第十七条合同生效月3日。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2.本合同订立地点:北京市3.本合同服务周期:一年4.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3份,乙方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附件名称)1.\甲方(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乙方(盖章)F吴海平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经办人(签字):间王军经办人(签字):日期:226年9月3日日期:2026年月29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