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洞庭中心幼儿园户外游戏环境提质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人: 湖南文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6-10-08 合同编号:CDGP-2026100872802合同名称:西洞庭中心幼儿园户外游戏环境提质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2026090869259项目名称:西洞庭中心幼儿园户外游戏环境提质改造项目采购人(甲方):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中心幼儿园供应商(乙方):湖南茂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所属地域:西洞庭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小写:466500 大写:肆拾陆万陆仟伍佰元合同签订日期:2026-10-08合同公告日期:2026-10-08代理机构:湖南文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负责。 附件-1货物类西洞庭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西洞庭中心幼儿园户外游戏环境提质改造项目计划备案编号:西财采计[2026]000017采购项目编号:2026090869259甲方合同编号:CDGP-2026100872802甲方: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中心幼儿园乙方:湖南茂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10月08日西洞庭中心幼儿园户外游戏环境提质改造项目合同编号:CDGP-2026100872802采购人(全称):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中心幼儿园(简称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茂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乙方)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中心幼儿园的"西洞庭中心幼儿园户外游戏环境提质改造项目"委托湖南文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采购文件(采购项目编号:2026090869259号)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3.乙方在投标(响应)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成交)通知书2026第30649号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
二、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及数量等(详见后附《供货一览表》)。
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总金额:¥466,500(元)大写:肆拾陆万陆仟伍佰元分项价款在后附《供货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金额包括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四、权利和质量保证(一)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二)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本项目质保期12个月,保修期12个月。质保期是指是货物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乙方应无偿包换、免费维修以及承担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侵权责任的时间段;保修期是指货物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乙方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质保期和保修期自本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三)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四)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甲方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五)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六)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付款方式及收款账户(一)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二)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3.其他材料。4.款项的支付进度以甲方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具体约定如下:-1-本项目合同货款按项目进度分期支付,具体付款节点为: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2.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经双方确认后,支付至审计结算货款的97%;3.剩余审计结算货款的3%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4.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5.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或乙方已按约履行保修义务的,甲方在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质保金。;5.乙方收款账号具体信息如下:开户名称:湖南茂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银行账号:43001540068052505299
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1个月内。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3.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期满后/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七、交货和验收(一)交货时间:2026年11月25日交货地点:常德市西洞庭中心幼儿园安装调试时间:2026年11月27日(二)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三)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附(辅)件、资料。(四)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交货。(五)需要乙方对货物(包括软件)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乙双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在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环境、内容和检验标准、调试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将记录提供给甲方。调试检验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1.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2.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六)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特种货物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七)货物验收包括:货物包装是否完好,产地生产厂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配置、内在质量,以及调试运行是否达到“合同文件”规定的效果。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甲方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附(辅)件和资料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八)货物达不到本合同“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九)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政府采购项目验收书》。(十)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5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八、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肖梅香;联系电话:15673656523。
九、售后服务(一)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保期高于本项目质保期的,执行国家规定。(二)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等缺陷(人为故意损-2-坏除外)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更换、解决存在的问题,且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保修期内乙方只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三)在验收合格前,对不符合本合同《供货一览表》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四)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1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48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3日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五)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六)其他售后服务约定:本项目整体质保期1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更换配件,免人工费、差旅费;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成本价维护服务。
十、分包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但不得将全部采购项目或者采购项目中的主体或关键性项目转让给其他供应商。本合同分包履行的,乙方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如有发生,甲方除扣留其履约保证金外,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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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约责任(一)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3%的违约金。(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0.3%的违约金。(三)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四)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1‰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1%。(五)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违约责任第(一)项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六)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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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可抗力(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事件发生的详情和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并在其后10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