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传染病医院关于大孔径CT模拟定位机维修保修服务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的公告我院拟对大孔径CT模拟定位机维修保修服务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6年10月12日17:30之前报名。
一、需求调查项目:大孔径CT模拟定位机维修保修服务项目
二、需求调查项目简介: (一)设备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注册证号 数量 单位 验收时间 1 大孔径CT模拟定位机(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西门子SOMATOM go.Sim 国械注准 20213060309 1 套 2026年 2 高压注射器 拜耳DC009DW 国械注进 20172061408 1 套 (二)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事项 1、服务范围 包含设备清单上整套设备3年期全包维保。维保范围包含:包含西门子SOMATOM go.Sim大孔径CT模拟定位机主机1套、拜耳DC009DW高压注射器1套整机全保维保服务,覆盖整机主机、球管、探测器、机架、检查床、激光定位组件、图像工作站、软件系统、配套线缆及高压注射器全套组件。服务商负责设备故障维修、备件供应、预防性维护、定位精度质控校准、软件维护升级、技术支持等全部工作。不含整机升级改造、人为损坏、外力、自然灾害造成故障维修。 2、核心备件考核 包含但不限于X射线球管、探测器阵列、探测器模块、高压发生器、 机架驱动电机、机架控制板、扫描主控板、系统主板等更换备件必须为全新正品,更换备件必须为全新正品,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对采购、使用、追溯、注册/备案、经营资质的要求。提供原厂合格证、溯源资料;严禁拆机件、翻新件、副厂件;更换备件提供自更换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质保。服务商须建立应急备件储备,保障核心故障备件供应时效。零部件发生故障,如影响治疗安全、剂量精度或原厂明确不允许维修的,须直接予以更换,保障设备日常使用。 3、重要备件 所更换的备件为经采购人许可的合格零配件,保证国内有零备件库。并提供零配件在国内合法销售的相关资质证明,且备件供应100%保障。包含不限于检查床传动组件、激光定位组件、图像工作站、各类传感器、高压注射器主控板、驱动组件等重要备件,全部纳入全包更换范围。备件到货履行验收流程,全套资料归档,满足审计、放射质控检查要求。 4、及时响应 保证被保修设备开机率不小于95%(由于意外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按照一年365天计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技术支持热线,报修后30分钟内响应,优先远程排查处置,修复后各项指标达到原厂验收标准;设备停机、定位中断等重大故障,工程师4小时内抵达本院现场,一般故障8小时到场;停机故障力争24小时内修复,特殊备件最长修复周期不得超过7天,超时须提交书面说明及应急保障方案;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机超过48小时须报送书面应急保障方案,必要时提供质控校验支持。 开机率计算公式:开机率=(365-服务商责任故障停机天数)÷365×100%。服务商主张停机时段不计入服务商责任故障停机天数的,应提交故障根因及佐证材料,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剔除,未经采购人确认的停机时间计入服务商责任故障停机天数,每年统计1次。 5、专业预防性保养 维保期内每年不少于2次现场整机大PM(每半年1次),同时开展季度简易巡检,覆盖CT主机、激光定位系统、检查床、图像工作站、水冷机组、配套高压注射器等。保养内容:整机安全巡检、机械定位精度检测、激光摆位精度校验、扫描成像性能检测、各项质控参数核查、系统日志分析、软硬件隐患排查、水冷机组系统巡检、滤芯检查更换、温度及联锁功能校验;每次保养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预防性维护报告,附带完整检测质控数据、隐患清单、整改闭环建议;每年配合院方完成设备年检、卫健委放射诊疗质控、计量检定相关配合工作。 6、人员资质 在国内需具有稳定的常驻服务机构,须提供其相关办事处详细地址与联系电话以供核实。需配备有至少3名全职的本项目专业的原厂认证合格的工程师,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明,并能提供企业与维修工程师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 7、技术支持 技术支持团队≥2人,能以现场的和远程的形式,提供7×24小时技术咨询。针对医院物理师、技师开展设备日常运维、故障初步判别、日常质控操作专项培训;提供设备运行、质控流程优化建议,配合医院完成设备质控评估、资产盘点、全生命周期管理所需技术资料的提供;发生重大故障、剂量偏差等情况时,安排资深技术工程师到场技术支援,必要时协调技术专家提供支持;及时响应设备故障排查、参数配置、功能调试、摆位定位相关技术咨询,配合医工科、放疗科开展设备性能核验、故障复盘、质量控制工作;维保期内免费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培训,培训须提供课件、签到、影像等完整记录资料。 8、远程保障 服务商具备安全合规的远程诊断通道,在医院网络安全许可前提下,可远程登录治疗系统、计划工作站,开展故障代码读取、系统日志分析、软件参数核查、故障预判、软件参数调试(仅限非治疗参数;治疗参数禁止远程修改。);远程操作前须提前征得院方书面同意,做好完整操作记录,保障院内网络、患者治疗数据安全;远程无法解决的故障,立即安排工程师、物理师现场处置,不得以远程排查为由拖延上门时间。 9、质量检查 每次维修、预防性保养完成后须开展整机自检,对设备机械定位精度、激光摆位精度、扫描成像性能、水冷机温控及水循环系统状态、系统运行参数逐项检测,并出具正式维修/保养报告,内容包含故障现象、处理过程、更换配件明细、维修后校验数据、现场验收签字记录。每年度配合医院开展一次整机维保质量全面核查,提交完整年度维保质量总结报告。所有维修、保养、质控检测资料完整归档,包含原始检测数据、前后对比参数、设备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闭环记录,确保完全满足放射质控、审计、飞行检查资料核查要求;对排查发现的设备隐患须制定专项整改计划,限期闭环落实。 10、安全升级 负责维保期内设备原厂合规软件补丁、安全程序、治疗程序更新,在不改变设备原厂配置前提下修复系统安全漏洞;对设备硬件运行隐患、运动传动、供电安全风险提供优化建议;所有程序、固件、治疗软件升级操作前提交方案,经院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升级完成后开展全套剂量、机械性能测试,留存升级测试记录;不得私自更改设备原厂软硬件配置、治疗参数,保障现有全部临床功能,不强制大版本升级。不得进行未经审批的硬件改装。 (三)考核要求: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 人员管理 15 1、无西门子原厂认证、无大孔径CT模拟定位机维保业绩,扣8分;2、未经允许擅自更换驻场/主责工程师,一次扣5分;3、未配备备用工程师,扣2分。 2 预防性保养PM 25 1、未按合同周期开展预防性保养,缺一次扣8分;2、PM后设备性能指标不达标且未按期整改,一次扣6分;3、保养质控报告缺失、内容不全,一次扣3分。 3 故障响应与维修 30 1、未做到7×24小时热线、30分钟远程响应,一次扣4分;2、重大故障到场超时,一次扣10分;一般故障到场超时,一次扣6分;3、维修质量差,同一故障短期内重复返修,一次扣5分。 4 备件及旧件管理 15 1、使用非原厂/翻新/无质保配件,本项不得分,并按合同追责;2、旧件未按规定登记、私自带走,一次扣8分;3、配件质保期不足12个月,一次扣5分。 5 资料台账报送 10 维修记录、季度/年度维保报告逾期提交,一次扣3分;资料缺项、台账混乱一次扣2分。 6 现场及综合管理 5 现场施工不规范、沟通配合差、存在安全隐患,酌情扣1到5分。 (四)考核结果:≥90优秀;80-89合格;<80不合格。不合格服务商纳入不良服务商库,采购人后续采购不予优先选用,严重违约可直接解除维保服务关系。 (五)履约要求 接到院方通知7天内不能修复故障,院方有权解除合同。维修超过 30 个日历日未修好,或存在影响检查安全、定位准确性、安全联锁的故障仍投入临床使用,合同自动终止。 1、开机率按自然日计算,如果开机率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达到,对于开机率低于95%的,每多停机一天,合同期限相应延长10个自然日,同时扣除当年维保费用的1%。若一次性故障停机时间超过7天,同时扣除当年的全部维保费用,并且院方可终止合同。 2、若未完成每年2次现场原厂整机大PM,缺一次按1万元进行扣款。 3、重大故障未在4小时内到场、一般故障未在8小时内到场的,除按考核表予以分值扣罚外,另按1万元/次进行扣款(各项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本合同维保总金额)。 4、医院视维修服务技术情况,若达不到院方要求,院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5、履约验收标准:供应商与院方应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规定,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验收。 (六)知识产权 供应商须保证为本项目服务时,不会产生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七)无产权瑕疵条款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供应商且无任何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八)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院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院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质量管理和维修记录服务;供应商维修结束后,须向院方出示维修记录和检验合格单。所维修设备经院方测试认可后,在维修记录上签字认可,完成验收。 5、供应商每年协助院方开展设备检测,并对维修质量进行回访,提升维修质量与用户满意度。 6、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院方的监督。 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履行在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院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院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院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3、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完善、不规范给院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院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院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4、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除另有注明者外,供应商应按合同总价的1%向院方支付违约金,造成院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提供证明材料); 8.所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报价单、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见附件); 2.中小企业承诺函(见附件)(非中小企业则不填); 3.廉洁承诺书+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