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JSZC-320812-JZCG-G2026-0004002
二、合同名称: 2026年清江浦区电梯更新项目2026年清江浦区电梯更新项目(采购包4)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812-JZCG-G2026-0004
四、项目名称: 2026年清江浦区电梯更新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地 址: 淮安市延安东路武夷大厦5楼联系方式:13852367537供应商(乙方):淮安德奥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1号2幢203室联系方式:1985256680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电梯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规格型号:HGE,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主要标的数量:34主要标的单价:199118.64合同金额: 677.0034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0天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30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2026年清江浦区电梯更新项目(采购包4)采购合同.pdf2026年清江浦区电梯更新项目(采购包4)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6年清江浦区电梯更新项目合同采购包名称:2026年清江浦区电梯更新项目(采购包4)项目编号:JSZC-320812-JZCG-G2026-0004甲方: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淮安德奥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甲方: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淮安德奥机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的JSZC-320812-JZCG-G2026-0004的2026年清江浦区电梯更新项目(采购包4)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购销合同:
一、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二、合同金额序号型号载重(KG)速度(M/S)层站(层/站/门)价格(元)数量(台)合计(元)1日立HGE8251.7519/19/1925000112500012日立HGE8251.7519/19/1925000112500013日立HGE8251.7519/19/1925000112500014日立HGE8251.7519/19/1925000112500015日立HGE8251.7519/19/1925000112500016日立HGE100014/4/412000111200017日立HGE8251.7519/19/1925000112500018日立HGE8251.7519/19/1925000112500019日立HGE8251.7519/19/19250001125000110日立HGE8251.7519/19/19250001125000111日立HGE8251.7519/19/19250001125000112日立HGE8251.7519/19/19250001125000113日立HGE10001.755/5/5120001112000114日立HGE8251.7514/14/14180001118000115日立HGE8251.7518/18/18180001118000116日立HGE8251.7514/14/14180001118000117日立HGE8251.7518/18/18180001118000118日立HGE8251.7518/18/18180001118000119日立HGE8251.7518/18/18180001118000120日立HGE8251.7518/18/18180001118000121日立HGE8251.7517/17/17180001118000122日立HGE8251.7516/16/16180001118000123日立HGE8251.7517/17/17180001118000124日立HGE8251.7516/16/16180001118000125日立HGE8251.7516/16/16180001118000126日立HGE8251.7517/17/17180001118000127日立HGE8251.7516/16/16180001118000128日立HGE8251.7517/17/17180001118000129日立HGE8251.511/11/11180001118000130日立HGE8251.511/11/11180001118000131日立HGE8251.511/11/11180001118000132日立HGE8251.511/11/11180001118000133日立HGE8251.511/11/11180001118000134日立HGE8251.511/11/111800011180001总计:6770034元本合同共计台;总价款为¥6770034元整。(大写人民币:陆佰柒拾柒万零叁拾肆元整)。其中:设备价格¥5050034元整,安装价格(含井道整改等)¥1720000元整;超长期国债政府补贴为¥55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佰伍拾伍万元整);本合同总价款包括:1、包括安全评估、井道整改、机房整改、旧梯拆除及运输存放、工程设计、土建施工、电梯设备及运输、运输保险、卸货、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原厂质保、全包维保及检验检测等。2、电梯新梯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供货时间和地点(一)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完成生产安装、旧梯拆除、原井道及机房改造、调试验收(为方便群众出行,中标单位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安装好1台检验1台,合格后立即投入使用),免费原厂整机质保和全包维保不少于10年。(二)供货地点由甲方指定;不符合乙方投标文件承诺品牌与参数要求的设备,甲方不予接收,乙方必须更换符合要求的设备用于安装,并承担相应损失与后果。(三)免费原厂整机质保和全包维保:10年,维保要求满足采购需求内容。
四、付款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根据实际完成通过验收数量及资金到位情况分批支付。注: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长期国债资金等,其中单台电梯合同价(单台电梯合同价:9层及以下超12万元,10-18层超18万元,19层及以上超25万元)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部分(单台补贴价:9层及以下10万元,10-18层15万元,19层及以上20万元)从长期国债资金中列支,超出补贴部分的剩余部分按“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首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通知》”中建议资金渠道支付;仅针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待长期国债补贴资金拨付至甲方后,由甲方负责支付每台电梯的补贴部分,超出部分的剩余款项由上述文件的建议资金渠道支付。2、旧电梯拆除处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九、其他要求第4条”,该部分费用须在项目验收前缴纳到甲方单位,否则不予申请结算付款。
五、验收甲方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进行。如需委托第三方验收,第三方是指:,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标准导致甲方重复支出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交纳合同金额的1%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3、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4、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5、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七、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作如下2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淮安市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约定由采购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
九、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格式及条款;2、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或相互矛盾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确认。甲方:乙方:单位盖章:(电子签章)单位盖章:(电子签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6年9月30日第二节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列明的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3)“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系指乙方按合同要求,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技术及手册等有关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5)“甲方”系指购买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单位。(6)“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和服务的投标人。2.技术规范2.1提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3.1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专有技术等权利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4.包装要求4.1本项目中涉及商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在供货、安装过程中能做到低碳物流、环保节约、提高资源利用率;涉及设备运维参考《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文)执行。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均应按相应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3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装运标志(4)收货人代号(5)目的地(6)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8)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5.2如果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单件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记。5.3因缺少装运标志或者装运标志不明确导致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损失,乙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