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JSZC-320281-JZCG-G2026-0055001
二、合同名称: 江阴市人民医院网站改版建设项目江阴市人民医院网站改版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281-JZCG-G2026-0055
四、项目名称: 江阴市人民医院网站改版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江阴市人民医院 地 址: 江阴市寿山路163号联系方式:18818026961供应商(乙方):浙江新慧医联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信诚路31号701室联系方式:1895806499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网站改版建设(新慧V1.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网站改版建设(新慧V1.0)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238000.00合同金额: 23.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30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政府采购——网站建设项目合同+2026.9.30.pdf政府采购——网站建设项目合同+2026.9.30.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号:(2026)322-XX-027网站改版建设项目采购合同甲方(采购单位):江阴市人民医院乙方(中标单位):浙江新慧医联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江阴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ZC-320281-JZCG-G2026-00552、项目采购清单(包含系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价格(元)1网站改版建设新慧V1.01238000合计(含税价)238000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人民币总价款为238000元(小写),贰拾叁万捌仟元整(大写)。(按实结算项目的结算金额以项目完成后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经费(软件开发费、外业调查费、内业处理费等)设计、安装、调试、成果验收费、售后服务费用、税金、保修期内软硬件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有另行规定的除外。)第三条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本项目是/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11900元。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缴纳形式:转账。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时间:项目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不存在扣款情形后;退付办法:项目验收合格后,并经甲方确认不存在扣款情形后,甲方应及时退还合同号:(2026)322-XX-027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如乙方出现违约行为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不足赔付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赔付的,乙方应按实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款,同时补足11900元履约保证金确保后续合同按约履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无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中标人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五条权利保证1、乙方保证其因履行本项目开发的成果(包括定向开发软件、系统组件、代码、技术文档等)为乙方独立创作或已获得第三方合法授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主张/起诉/仲裁。否则,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下列一项或全部措施:(1)要求乙方重新制作交付;(2)要求乙方自费获得第三方的许可;(3)要求乙方修改使其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4)解除本合同。同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支付第三方索赔的全部费用;(2)甲方为处理侵权或相关纠纷而产生的如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一切费用;(3)因侵权导致系统停用/整改造成的甲方业务损失、可得利润损失等所有损失和替代费用、修复费用等全部费用。(4)因此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2、对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前已经开发完成的软件,其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不因本合同而转移。在本合同范围内,乙方根据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要求和甲方需求进行开发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提供全程技术指导或利用甲方资料或设施设备而形成的知识成果本身、或本项目中乙方为完成项目给甲方定向开发的软件、网站、形成的需求规格说明书、详细设计方合同号:(2026)322-XX-027案(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测试方案、测试报告、操作手册、实时部署手册、程序源代码等其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后续软件升级版本使用权也免费归甲方所有。3、乙方承诺其交付的网站系统为独立开发的完整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且与甲方原有网站系统在技术、代码、架构上无任何关联,不构成对原系统的升级或修改。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如有)以及招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4.团队要求: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应配备至少4人的项目团队,主要人员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测试人员1名,其他开发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系统与业务环境的深度融合,乙方项目团队在甲方敌山湾院区进行驻场开发。驻场期限覆盖项目主要开发、部署、联调及试运行阶段。(人员名单见附件)第七条交货及验收1、交货地点:江阴市人民医院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并完成安装调试: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软件安装及调试并通过系统初试,试运行正常3个月后,组织项目终验。2、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采购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根据实际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苏财规(2024)7号)组织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及投标合同号:(2026)322-XX-027文件所规定及承诺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软硬件的现场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2)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乙方承诺的售后服务:(1)整体系统验收合格后提供免费维保1年。(2)在系统的服务期内,乙方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甲方服务要求后应立即做出回应,并在承诺的服务时间内实施服务。(3)如出现远程不能解决的故障问题,乙方提供7×24小时的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半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4)乙方热线电话服务提供技术咨询、故障诊断、故障排除、以及现场支持等具体的技术支持工作,并对甲方投诉做出相应处理。(5)乙方需定期巡检及调优系统,复杂的运行环境等种种原因会造成系统性能的逐渐下降。通过定期的技术检查,可及时排除故障隐患,以免问题发生后影响业务运作,还能及时调优系统性能,使系统始终处于高效率运行状态。(6)持续化发展服务①Banner策划服务:暖心、假日、活动等主题策划。②专题专栏设计开发:提供专题模板库,支持一键创立专题(院史馆、质量月、学习月、院庆等)。③摄影服务:提供不少于500张照片拍摄,100张精修照片用于网站建设。④数据监测服务:每年提供1次数据统计分析报表,开展线下复盘总结会。⑤接口集成服务: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与HIS、HRP、OA等第三方系统的接口集成服务。以上服务不再另外收取费用。第九条付款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第十条保密协议乙方对于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悉的一切与甲方相关的资料、图纸、文件、技术规范、数据、讯息(包括但不限于患者个人信息、病历数据、财务数据、内部管理制度等)信息需严格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泄漏、披露给第三人或给第三人使用。如有泄漏或擅自使用或允许第三人使用用户信息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相关约合同号:(2026)322-XX-027定承担违约责任。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直至相关保密信息被公开或被公众所知悉。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付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付时间以及是否要求乙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2、乙方逾期交付/逾期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且未经甲方同意延长交付/安装调试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从应付款中扣除。逾期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额的10%,一旦达到逾期交付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除本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逾期交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乙方逾期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同时,就合同已经履行且无争议部分双方无需返还,乙方就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应该返还甲方,且乙方应按照未交付部分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不符合国家、本合同及招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质量约定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及时完成整改,若乙方因此逾期交付/逾期完成安装调试的,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点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若乙方整改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程序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未交付部分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乙方支付开发与实施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当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逾期支付款项的5%。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安全或保密义务的,应当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甲乙任何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还应弥补对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失。6、乙方必须亲自履行本合同的交付内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包、分包或者以其他途径或方式转给任何其它方执行。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任何实际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合同号:(2026)322-XX-0277、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而给本合同正常履行造成严重障碍,并在对方书面通知5日后仍继续违约的,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同时违约方须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