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6-37-A
二、合同名称: 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二户岗村道路建设项目
三、项目编号: 社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6-37
四、项目名称: 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二户岗村道路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社旗县饶良镇行政路16号联系方式:18438870102供应商(乙方):河南泽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赵河街道红旗西路与酒业大道交叉口向南10米路西酒乡小镇名酒巷1号联系方式:1925385950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二户岗村道路建设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主要标的数量:刘鹏主要标的单价:豫2412023202409647合同金额: 82.8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社旗县饶良镇二户岗村,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30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二户岗道路合同.pdf二户岗道路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二户岗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合同书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建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二户岗村道路建设项目,接受了河南泽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的投标,双方达成了如下协议。工程名称: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二户岗村道路建设项目工程地点: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二户岗村工程内容:社旗县饶良镇人民政府二户岗村道路建设6423m²建设时间: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30日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4)通用合同条款;(5)专用合同条款;(6)图纸;(7)工程量清单;(8)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5、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捌拾贰万捌仟陆佰元整,小写:(828600.00元)。7、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进驻施工现场且达到开工条件时,支付合同价款30%;;主体工程完成时,支付合同价款的50%;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并且手续齐全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7%;预留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修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8、承包人项目经理:刘鹏9、工程质量: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承诺的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完工,如若承包人不能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应向发包人缴纳罚金并返工,直至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10、工期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按时完工,若承包人不能按时完工,每拖延工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给予处罚。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耽误工期的由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三家协商解决。11、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承包方应严格按照相关图纸、规范及标准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并及时完善相关施工记录、竣工图纸等验收资料;积极配合发包人完成竣工验收。结算时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投标单价依实计算工程造价,若竣工结算低于合同价按结算价作为最终决算价;若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作为最终决算价,高出合同价部分视为承包方优惠。12、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应与地方搞好协调,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施工过程中,必须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施工地点和项目实施村村部的施工公示和项目竣工后的永久性公示牌),接受监理公司监督,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管理,接受乡、村、组干部和群众的监督。项目建设接受纪检、检察部门专项检查和社会舆论、媒体、群众监督。在各项监督检查中,受到处理和处罚的承包人还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4、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员工的安全负责,若发生工伤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5、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项目经理证书、施工技术人员工程师证书等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7、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叁份,发包人、承包人、财政局各执壹份,副本贰份,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政: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