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JSZC-320707-YGHZ-C2026-0017001
二、合同名称: 赣榆区赣马镇官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707-YGHZ-C2026-0017
四、项目名称: 赣榆区赣马镇官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赣榆区赣马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赣马镇机关路1号联系方式:18360618833供应商(乙方):江苏硕港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赣马镇滨河都市产业园5号联系方式:1395149304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赣榆区赣马镇官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赣榆区赣马镇官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2282688.66合同金额: 228.2689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0天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30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已压缩)赣马合同.pdf(已压缩)赣马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赣榆区政府采购赣榆区赣马镇官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合同合同编号:JSZC-320707-YGHZ-C2026-0017采购人:赣榆区赣马镇人民政府成交供应商:江苏硕港建设有限公司1第一部分协议书格式发包人:赣榆区赣马镇人民政府(简称甲方)承包人:江苏硕港建设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赣榆区赣马镇官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工程地点:赣榆区赣马镇官河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已落实5、工程内容:赣榆区赣马镇官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大型土石方、道路工程、污水管网及设备。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赣榆区赣马镇官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大型土石方、道路工程、污水管网及设备。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6年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76年1月2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捌万贰仟陆佰捌拾捌元陆角陆分(¥2282688.66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张思绘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如果有):(3)招标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如果有):(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否则,发包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包方赔付发包方总合同工程款的30%的违约金,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发包方有权按照工程审定价款直接扣除30%违约金,剩余工程款不足以支付的,承包方有义务补足。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3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赣榆区赣马镇人民政府签订。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6年9月30日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七或授权代理人(整字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拍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时间:176年9月30日备案时间:Hi年99月70日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合同: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等补充文件);(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3)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上。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6律法规的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地方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不提供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后七天内或开工日期前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纸4套(含竣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含效果图),除严格用于合同目的者外,由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用于或转让给第三方。如果由于合同的需要公开有关信息,对其公开的必要性产生争执,则以发包人的决定为准。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在开工前5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4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对于关键部位和环节工程,施工前至少5天內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交专项施工方案,以备审查批准:每月25日前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本月周报及下月计划各4份;每周例会前一天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本周周报及下周计划各4份:必要时应提供日报和日计划各4份。以上资料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2份。如承包人未及时提供相应书面材料,如有发现每次直接扣除合同总价款的5%做为违约金。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根据发包人实际要求;7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根据发包人实际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监理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14天内,监理人对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协商确定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双方协商确定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双方协商确定1.10交通运输承包人根据现场已有状况,为满足施工需要的相关措施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施工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均应有上岗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在施工上岗之前交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准佩戴单位岗位证上岗施工。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见现场条件。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无1.11知识产权8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如有发现直接扣除合同总价款的5%做为违约金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面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如有发现直接扣除合同总价款的5%做为违约金。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结算时不予调整,已含在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3.1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工程计量时若发现清单中漏项、工程量计算编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实际完成量进行及时计量。2、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应及时上报招标人,按照招标人确认的最终方案进行施工。3、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项目特征不符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工程变更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以下规定调整: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该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保持不变;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经合单价应予调低:具体调整办法参照(3)(4)条。9(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