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N5101122026000257-1

二、合同名称: 2026年公寓床和衣柜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N5101122026000257

四、项目名称: 2026年公寓床和衣柜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中学校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鲸龙路1057号联系方式:13548117971供应商(乙方):四川海翔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牌坊一路1号联系方式:0826-337691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上下床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600.0000张主要标的单价:1088.000000元合同金额: 105.2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30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合同.pdf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中学校2026年公寓床和衣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122026000257)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1122026000257采购人(甲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中学校供应商(乙方):四川海翔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中学校2026.9.28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公寓床和衣柜采购项目1.2.采购项目编号:N51011220260002571.3.采购计划编号:/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代理机构公开招标1.5.政府采购方式:综合评分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非外商投资企业1.8项目内容:序标的序号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1上下床张6001088652800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川海翔规格:上下床整体尺寸:长2000×宽900×高2050mm(不含蚊帐杆高度),上下床含床板、蚊帐杆。型号:CHX-SXC002四川海翔教学设备有限公司2学生衣柜套400998399200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川海翔规格:学生衣柜规格:宽1000mm×深600mm×高1970mm,四格四四川海翔教学设备有限公司2学生衣柜套400998399200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川海翔门(每隔内置隔板)型号:CHX-XSYG028四川海翔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质保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相关费用。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3.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2.4.其他要求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1052000.00元(大写:壹佰零伍万贰仟元整)其他情况说明:市龙3.2支付方式3.2.1付款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收到我公司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3.2.2付款条件: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收到我公司发票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供应商签订合同后20日内提供所有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4.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7.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乙方收到通知后,未能在3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的计算方法为:按合同金额的1%/天缴纳违约金。因乙方迟延交货导致甲方学生无法按时入住、教学秩序受到影响的,乙方除支付误期赔偿费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安置费用、管理成本增加等。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按合老同金额的1%/天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十

一、其他条款1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1.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1.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2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3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4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1.5售后服务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质保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因/原因,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1.6.2.合同的中止11.6.2.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6.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