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122255050010000065-2
二、项目名称: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最终报价:363256(元)杭州巴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39号智慧立方科技中心3幢9楼901室92.5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1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室内全彩LED显示屏1新视通XST-P1.811.83m230002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视频处理器 1海康威视DS-DT60V-03HDI12NO/U1 台57003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室内全彩LED显示屏2新视通XST-P1.87.32m230004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室内全彩LED显示屏3新视通XST-P1.87.99m230005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视频处理器2海康威视DS-DT60V-03HI04NO2台24006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开关电源创联LDK-200-594台387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控制系统海康威视DS-D432H-1647张898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显示屏播放控制软件海康威视配套3套19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控制终端嗨动视觉EG1S3台600010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智能配电控制系统靓控LK15-03J3台180011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显示屏框架结构国产定制27.14m270012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融合投影机丽讯RU7900Z3台4570013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吊装支架国产配套3副55014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融合主机嗨动视觉EG1S1台600015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融合服务及安装定制配套1项500016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立式信息发布屏黑子视界ET-GG493台390017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壁挂式信息发布屏黑子视界ET-GG4315台280018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触摸一体机黑子视界ET-CM493套591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金茂,吴肖杰,袁武,胡辉毅,余成(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桐庐县瑶琳镇人民政府地 址:桐庐县瑶琳镇仙境路158号传 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申屠超仕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7188630质疑联系人:宋兴波质疑联系方式:130678293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地 址:桐庐县经济开发区石珠路388号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园B座五楼传 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45845质疑联系人:陈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45855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桐庐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 真:联 系 人:朱女士、林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附件信息:招标文件-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docx876.8K供应商未中标情况说明.docx12.0K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185.4K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330122255050010000065-2桐庐县瑶琳镇人民政府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二〇二六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30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122255050010000065-2项目名称: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预算金额(元):774180最高限价(元):774180采购需求:2026年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LED大屏采购项目(第三次)主要内容:瑶琳镇农创客孵化园所需的室内全彩LED显示屏、融合投影机、立式信息发布屏、壁挂式信息发布屏等设施设备采购,包括所有货物的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配套施工、辅材辅料、验收配合、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完成所有设施的供货以及安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þ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30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09月30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本国产品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