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总队闵行支队2026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招案2026-3499(招标文件编号:招案2026-3499)

二、项目名称:上海总队闵行支队2026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包件1)上海瑞云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秋实路688号8幢E228室包组或产品名称:食材配送服务折扣率(%):90.0000000供应商名称:(包件2)上海舜逸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顾曹路200号五幢包组或产品名称:食材配送服务折扣率(%):90.0000000供应商名称:(包件3)上海家恺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意路406号2幢1层104室包组或产品名称:食材配送服务折扣率(%):9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包件1)上海瑞云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总队闵行支队2026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件1)食材配送服务1、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所提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食品。 3、投标人应承诺在供货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如大米、食用油、肉联厂等供货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4、所提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5、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6、供应的货物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后合格的货品,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各类品种可退货或换货。 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最终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每年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确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2(包件2)上海舜逸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上海总队闵行支队2026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件2)食材配送服务1、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所提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食品。 3、投标人应承诺在供货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如大米、食用油、肉联厂等供货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4、所提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5、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6、供应的货物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后合格的货品,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各类品种可退货或换货。 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最终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每年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确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3(包件3)上海家恺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上海总队闵行支队2026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件3)食材配送服务1、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所提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食品。 3、投标人应承诺在供货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如大米、食用油、肉联厂等供货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4、所提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5、投标货物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6、供应的货物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检测后合格的货品,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各类品种可退货或换货。 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一招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最终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每年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确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沈然婕、赵燕、唐永芳、邵凤茹、方志军、凌海莲、钱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各包件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按各包件两年中标总额(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部分1.5%,100-500万元以内部分0.8%,500-1000万元以内部分0.45%,1000-5000万元以内部分0.25%差额累进计取后支付。注:不足5000元则按5000元收取。包1、2、3中标供应商各支付7.95万元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3.8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注:本项目按实际金额结算。1、上海瑞云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6.71上海舜逸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6.86上海家恺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6.072、专家推荐理由:包件1:经专家评审,上海瑞云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服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和可行性方面,包括食材品牌、食材供应渠道、食材可追溯、食材检测、配送时效、核账、配送措施与流程、食材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方案、人员管理与培训、绩效管理等方面完整全面,公司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数量、资质、经验、供应链能力(车辆、仓库面积等)等均符合招标要求,相对具有优势,综合得分最高,排名第一。包件2:经专家评审,上海舜逸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服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和可行性方面,包括食材品牌、食材供应渠道、食材可追溯、食材检测、配送时效、核账、配送措施与流程、食材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方案、人员管理与培训、绩效管理等方面完整全面,公司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数量、资质、经验、供应链能力(车辆、仓库面积等)等均符合招标要求,相对具有优势,综合得分最高,排名第一。包件3:经专家评审,上海家恺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服务方案的完整性、专业性和可行性方面,包括食材品牌、食材供应渠道、食材可追溯、食材检测、配送时效、核账、配送措施与流程、食材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方案、人员管理与培训、绩效管理等方面完整全面,公司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数量、资质、经验、供应链能力(车辆、仓库面积等)等均符合招标要求,相对具有优势,在进入评审推荐的投标单位中综合得分最高,排名第一。3、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编:200063,联系人:宋文凯、侯烨飞,联系电话:021-62445303、62445138,传真:021-62445303)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585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 021-6488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宋文凯、范扬洁、吴旦、侯烨飞 021-62445303、6244513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文凯、范扬洁、吴旦、侯烨飞电 话:  021-62445303、6244513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上海总队闵行支队2026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品目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采购单位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30日 13:31评审专家名单沈然婕、赵燕、唐永芳、邵凤茹、方志军、凌海莲、钱玮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文凯、范扬洁、吴旦、侯烨飞项目联系电话021-62445303、62445138采购单位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58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卢老师 021-64880119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宋文凯、范扬洁、吴旦、侯烨飞 021-62445303、62445138附件:附件1包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ng附件2包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png附件3招标文件.pdf附件4包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png(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格式)(各包件适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单位名称)的上海总队闵行支队2026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上海总队闵行支队2026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包件一:采购食材配送服务(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上海瑞云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2人,营业收入为1191.38万元,资产总额697.1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批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126邮箱:153179032980189.cn企业名称(盖章):上海瑞云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