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HT-2026-04870684
二、合同名称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印刷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DDYJ-2026-1937077
四、项目名称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印刷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地址:广东省_阳江市_江城区三环路240号联系方式:3367518供应商(乙方): 阳江市江城区鑫大牛图文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体育路105号联系方式:0662-3130802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其他印刷服务1(批)3,050.003,050.00合同金额: 3,050.00元,大写金额:叁仟零伍拾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30日履约地点:阳江市市本级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2026年09月30日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印刷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870684采购人(甲方):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Wi3050.0000,¥3,050合同金额(元):3050.001.2.3人民币大写:叁仟零伍拾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第一条服务内容及要求1.1乙方负责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印刷服务电子卖场合同的印刷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服务内容:品目名称固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90199公文用纸印刷印刷品名称:公文用纸印刷所属类别:其他3050.0000¥3,050其他印刷服务1批材质、规格:其它印刷要求:公文用纸印刷合计¥3,050大写(人民币):叁仟零伍拾元整合同总额包括货款、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1.2送货要求1.2.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送货。1.2.2交货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三环路240号1.2.3送货要求:按时送货1.3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送印单(出版物类印刷品)和验收单、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1.4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提出的印刷品名称、规格、印刷要求、数量、送货要求等其他需求向甲方提供印刷服务。1.5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的质量不能低于采购需求及本合同的要求。第二条印刷成品的交接手续2.1在本合同规定的印刷时间内,乙方在对印刷成品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提前通知甲方做好交货准备,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印刷成品交到甲方指定地点。2.2甲方应仔细检查印刷成品,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都符合印刷要求、印刷费用计算准确,甲方应立即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如果印刷成品的质量(包括纸张质量和印刷质量)、内容、数量不符合印刷要求或印刷费用计算不准确,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拒绝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可报请法定机构对印刷成品质量进行鉴定。-第1页-HT-2026-048706845i^!s^A(?Lm:^I^^^(7C):3050.001.1!^\ns»B^mmmi&,m,^mepiijp^^s:'^scmmmiC23090199,pmmm:nmmm^:'^:^mmiw\^if,¥3.050(AKf15):供应商(乙方):阳江市江城区鑫大牛图文设计有限公司SAAsa^xiiSffl(sjsxs.^ji,am.1.2mnm^1.2.1^mm-.^[^^TBOArt,1.2.2PBa:r^a:^^EHir^^24o^100%-&[^D?®o1.5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m,,$p^EP«ia6gMa(^tsm^mmmmmsi).mm,,$PZ.CTig^i^^AOTW^g,¥:^rTO«fe^£"^W'±^^,-mm-s»B^mmmi&!^\nm^mC23090199Wiepiijp^^s:'^scmmmipmmm:nm3050.0000¥3,050^if¥3.050mm^:'^:^mmiw\(AKf15):第三条基本服务要求3.2乙方的印刷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包调换或退货,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除合同价外的费用。3.3因质量和售后服务原因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相应的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可取消其以后的定点印刷服务资格。4.23.4验收要求:(1)由乙方进行印刷品的供货,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其费用应包括在货物价格之内。5.3(2)在甲方现场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5售后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规定的售后服务要求第四条费用结算(1)填写正式、全面、清楚的印刷服务发票;4.2甲方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以转账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第五条质量保证5.1乙方提供印刷服务时,制版、印刷、装订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5.2乙方对承印的物品,必须严格按报价时所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纸张品质应符合甲方的要求;所有印刷成品要字迹清楚、墨迹饱满、颜色无偏差、规格尺寸准确。5.3乙方应保证印刷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合同承诺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对由于印刷技术、工艺或印刷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负贵,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机构的鉴定结果,如果证明印刷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印刷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5.4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市乙方承担。5.5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送货的情况,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印刷项目或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印刷项目、酌情延长印刷时间或终止印刷。!第六条违约责任6.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6.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6.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七条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争议处理-第2页-3.13.43.1乙方应保证用户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并按甲方的交货期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后按合同要求统一由甲方验收。(1)fiz::^^tTEPBiJ5?iwm,nm^ut^%mm±no(2)^^tmmmim'k^^-'mm^zjimm.o(3)STitsifsf:zLismmmmmmmm^mimmo3.5mnm'mw^mmmrfULmm.^nm.fiim'^mnjsmm^o(DmniE^.(2),ommim5.1z.:^m^smmm,aijfis.ep®j>T^w^gpn^a^wasi^ffii^fTc5.2'Zmr^muifimpmrnmp^nMnm^,sj®tem.mR^mmo,j$nmiiEBJEp®JSW©l5,,¥?5r4«M®J^^i^Z,:?5r^®ai;$:«giiETfi0^o5.4(3)技术资料:乙方应提供货物的货物相关技术资料。5.5@5ifs-KWW*n*v6.26.3Z.:^jtS0^W^6^,4.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mm^iSL9m(2)每次印刷的验收单(必须有甲方验收人签字)。-miM'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第九条合同的生效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阳江市特殊教育学校甲方联系人:关晓华联系电话:3367518合同签订日期:2020.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6-09-30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10-30乙方(盖章):阳江市江城区鑫大牛图文设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阳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湾支行银行账号:80020000011173052乙方联系人:冯国健联系电话:0662-3130802合同签订日期:2026、9.2”-第3页-mmm^ti.(l^^T^IE^)1^:^(Mm):mm1.本合同一式3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367512025-09-32026-10-30mmM):pan:r!ia:^iigA4^a3i:st+wmA^^S«-%:80a200(z-nmmx:0662-31^0802ism-'Av>'^■..\■'jNfe;^i!>^4..X/.'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