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公安局2辆公务车辆评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名称: 河源市公安局2辆公务车辆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60000725728X2609161825 项目业主: 河源市公安局 服务机构: 河源市华达进口汽车修配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河源市公安局2辆公务车辆评估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 44160000725728X2609161825 合同总金额: ¥2,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 服务内容: 2辆公务车辆评估采购项目,2000元服务费 合同附件合同.pdf 河源市公安局 2026-09-30 2026心5车辆评估业务合同采购方名称(甲方):河源市公安局服务方名称(乙方):河源市华达进口汽车修配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服务平台选取评估服务机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约定书。
一、委托评估目的:河源市公安局确定的2台公务车辆的公允市场价值,为车辆处置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河源市公安局拥有的2台公务用车。
三、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四、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甲方以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单位主管部门。评估报告仅供甲方和上述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甲方向乙方提供车辆评估申报表、权属证明以及其他评估所需的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评估申报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车辆评估报告书》。若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资料,乙方提交报告的时间可以顺延。-1-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提交评估报告书一式三份。提交方式:()邮寄;()乙方送达;()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住所领取。
六、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1、根据国家规定和本项目实际情况,经协商按照国家车辆评估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评估费为2000元(含税),大写:贰仟元整。人2、本约定书签字生效后,在乙方提交车辆评估报告并开具发票时一次性付清。(户名:河源市华达进口汽车修配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账号:44050174830100000670)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2、乙方评估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并给予协助。3、甲方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负责乙方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甲方或者产权持有者应当对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4、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甲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乙方对甲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5、甲方或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依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对出具的《车辆评估报告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以及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向第三方提供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车辆评估报告书》。4、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服务费用和延长出具《车辆评估报告书》时间。
九、业务约定书中止履行和解除的情形: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乙方可以中止履行本约定书,如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乙方有权解除本约定书,甲方应根据乙方完成的评估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评估费用。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1、甲方拒绝或未按期向乙方支付评估业务费,乙方有权停止工作或不向甲方提供评估报告;2、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所收取评估服务费用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本业务约定书,乙方有权终止评估业务并且不退还评估服务费用。3、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提供车辆评估所需的文件、资料,或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不真实,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4、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业务约定书,应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评估服务费的5%支付。5、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评估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3-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协商和解,协商不成则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
一、其他事项:本约定书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约定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如遇特殊情况,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约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河源市公安局乙方:河源市华达进口汽车修配有限公司代表人(签字):机大代表人(签字):电话:0762-3338328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银行帐号:44050174830100000670地址:河源市河源大道南100号邮编:517000签订日期:2026年月29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