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7132306820269401
二、合同名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呼吸机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600263010090000188-HCQX-2026018
四、项目名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呼吸机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联系方式:0575-88217331供应商(乙方):上海浏颖贸易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漕盈路3399号2幢二层271室联系方式:13501991570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呼吸机采购项目数量:1.00单价(元):350000.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2.合同金额(元):3500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详见附件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2026121086呼吸机.pdf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16121086甲方(采购人:)绍兴市妇幼保健院签订地点:绍兴签订时间:202年91日乙方(供应商:)上海浏颖贸易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绍兴市妇幼保健院330600263010090000188-HCQX-2026018号采购文件要求,经公开采购,上列双方就中标物品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中标物品名称、型号、价格(可附清单)S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呼吸机VN600上海德尔格医疗器械有公司135000035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整EL¥350000
二、交货时间、地点上述价格已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及税金等一与合同履行有关的费用。标物品免费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乙方保证提供的中标物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执行,乙方在接采购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全部调试完成。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货到安装完毕后30天内验收,60天内提出质量异议。
四、付款方式中标物品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进行财务审批,在完成财务审批后两个月内,首次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100%,即350000元,剩余的/%,即/元,于物资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且正常运行12个月后付清。如乙方未提供有效发票的,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本次招标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
五、售后服务1、乙方对提供的中标物品,按国家和浙江省“三包”商品目录规定进行保修。“三包”商品目录没有规定的,按质保卡、保修单规定的保修期限伍年和保修项目(详见投标文件)进行保修,或按厂商的服务承诺进行售后服务并负责维修,自合同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保修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电话后应尽快派维修人员到场,最长不得超过8个工作小时。24个工作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甲方使用。六本合同解除条件1、艺未按约定交货或交付的物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经催告后15天内仍未交资成更换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物品不符合采购文件、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经一次退货后提供的物品仍不得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3、乙方不得将中称权转让给其他厂商,否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经双方协商一致。
七、违约责任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或未及时安装调试合格等情形,每超过一天,扣合同价0.02%的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额在合同款中扣除。2、甲方因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事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相当于合同总价20%的损失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这成的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甲方的全YC部损失。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过一天,处合同价/的违约金给乙方。4、乙方未按要求进行保修的,每发现一次应承担合同价0.1%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按维修费用的100%方追偿。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未尽事项或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处理。
九、其他约定事项1、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协议)。2、合同未涉及内容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执行。3、如因甲方上级部门要求或有关政策规定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采购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单位名称(盖章)上海浏颖贸易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华徐公路628号D307室法定代人的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201702电话:021-60672391传真: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红松路支行帐号:452061819685配置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投标品牌及型号数量备注1呼吸机主机(核心产品)德尔格BabylogVN6001台设备使用寿命10年2呼吸机载车及机械臂(原装)德尔格1套/3重式呼吸管道(含模拟肺产类医疗器械)t重复式呼吸管道品牌型号:恺得/G-329000模拟肺品牌型号:彦大/PN-3002-032套/4VG(容量保证通气/支持高0频容量保证通模块德尔格1套/5德尔格1套/6流量传感器德尔格5个/7湿化器(含水罐)(二类医疗器械)费委派克MR850AEAB340E)1套/8德式气体插头(含空气、氧气)(不属于医疗器械)德尔格1套/9呼吸机固定连接臂(不属于医疗器械)德尔格1套/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甲方:绍兴市妇幼保健院乙方:上海浏颖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呼吸机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刘影13501991570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接权代人列授权代表人:的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2026年9月29日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