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中大招(货)[2026]111号-0085
二、合同名称: 中山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中大招(货)[2026]111号-0085
三、项目编号: 4558631441783412703463
四、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生物检测与分析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中山大学 地 址: 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联系方式:13570471830供应商(乙方):广东桥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190号之四2栋206-2联系方式:1866593160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动物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LabC 730M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638000.00合同金额: 63.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交货至中山大学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2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中大招(货)[2026]111号-0085.pdf中大招(货)[2026]111号-0085.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中大招(货)[2026]111号‑0085中山大学货物采购合同甲方(买方):中山大学乙方(卖方):广东桥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24合同使用指引
一、本合同为学校货物采购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学校国内货物及进口货物采购业务。属于此类业务的,应当优先使用该文本。
二、学校各单位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甲方"项下填写"中山大学"或"中山大学・深圳"。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买方""卖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买方或共同卖方。
三、当事人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填写“无”或划“\”。合同中有“□”标注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勾选。未填写或未勾选的,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四、当事人信息栏应全部填写完整。乙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核查其资质。乙方为法人的,应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乙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存档备案;乙方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其组织机构登记资料复印件供存档备案。
五、合同中约定的实施内容应尽可能细化,应按合同约定推进项目工作、完成款项支付等。本合同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删减,如有特殊约定可增加补充条款,但所补充条款不得与已有条款相冲突。
六、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提供货物样品,须妥善保管该样品,以用于货物验收或质量异议。
七、若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的,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书面信息、数据、资料等客观依据,同时书面告知乙方违约事项。
八、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正本装订在一起。
九、本合同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管理及备案。2/24甲方(买方):中山大学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法定代表人:唐洪武指定联系人:黄铭倩联系电话:13570471830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通讯地园行政办公楼后座北203室电子邮箱:huangmq5@mail.sysu.edu.cn乙方(卖方):广东桥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190号之四2栋206‑2法定代表人:廖晓明指定联系人:廖晓明联系电话:18665931607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190号之四2栋206‑2电子邮箱:qsmedi@163.com3/24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人:唐洪武人:黄铭倩话:13570471830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园行政办公楼后座北203室箱:huangmq5@mail.sysu.edu.cn):广东桥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址: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190号之四2栋206‑2人:廖晓明人:廖晓明话:18665931607址:广州市天河区大灵山路190号之四2栋206‑2箱:qsmedi@163.com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中大招中大招(货)[2026]111号或中山大学竞价申购单号\的采购结果,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执行。1.标的物明细1.1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货物,详细配置清单见附件:序号分项名称(中文)品牌型号/规格生产地制造商(全称)数量单位单价币制供货方式(国内/进口)分项总价(元)含税总价免税总价1动物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迈瑞LabC730M深圳深圳迈瑞动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台638000.00RMB国内供货638000.000.00合计合同总金额(CIP中山大学指定交货地点):含税(大写):陆拾叁万捌仟元整小写:¥638000.00免税(大写):零小写:0.001.2上述合同总金额为包干总价(含税费),包含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的费用、货物零配件和随机配套工具的费用、各类税费、配套资料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用、安装材料费、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培训费用、各类人工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等)。如货物还含有软件类产品,则该总金额亦应包括软件著作权或使用权的费用,以及购买软件安装盘、序列号(及/或授权码、激活码等)、硬件加密狗或其他加密装置、升级服务包和补丁的费用、软件安装和调试费、软件使用培训费及各种软件售后服务费、税费等。除本合同第1.1条明确约定的总金额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1.3属于采购进口货物的,甲乙双方还需按照下列条款履行:4/241.3属于采购进口货物的,甲乙双方还需按照下列条款履行:1.3.1本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由甲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与乙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签订《订购合同》。乙方需承担进口代理服务费用(含甲方需支付部分)、清关杂费及目的口岸至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保险、搬运、人工、装卸费用及商检费用等各项费用。1.3.2进口报关过程中,该货物需办理税款担保放行手续的,税款担保金由乙方承担。完成海关减免税批准后,甲方应及时将海关退还的免税担保金无息退还至乙方。2.货物质量要求2.1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应符合采购文件及本合同明确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等承诺;应达到产品说明书的质量状况和使用性能;应达到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验收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以最高标准为准。属于采购进口货物的,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必须提供货物合格资料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签发的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安全标志,及货物厂家出具的原产地证明、3C认证(如有)、型式检验报告(如有)、质量保证书、商品检验书等附随资料。2.2乙方提供的货物须为全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硬件、软件均未被除甲方以外的主体使用过),货物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5/24及隐患,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隐患,不存在侵犯第三人权利等对甲方使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或可能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货物来源合法,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或其他行业内认可的合格证明,在中国境内可安全合法使用。2.3乙方保证从货到甲方指定安装地点时往前推算,进口货物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12个月,国内货物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6个月,但乙方在《投标明细报价表》中有特别声明或在本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声明或特别约定执行。2.4乙方交付的货物的品牌、型号、产地等须与第1.1条所列信息一致,且与商品机身铭牌一致。甲方不接受无铭牌或铭牌信息的品牌、型号、产地与本合同不符的货物。2.5其他:乙方所供货物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及配置清单完全一致。3.货物交付3.1中山大学指定交货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公常路66号医学园3号楼E1‑F1‑R9‑1/2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具体到房间)。3.2交货日期:2026年09月23日前3.3交货形式:☑一次性到货□分批次到货,具体如下:\。由于分批发货造成的运输、保险、搬运、人工、装卸货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243.4乙方应在货物交付运输前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到货日期,进口货物在发货前应当先确认已收到免税批准的通知。分批发货的,乙方应填写分批发货情况表,且双方确认甲方收到所有货物之日为乙方的交货日期。3.5乙方交付货物时,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应以简体中文书写。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产品合格证等交付凭证。3.6乙方应保证货物包装符合运输要求,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锈蚀、损坏或灭失等对甲方使用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情况。需特殊包装或保管方式的,乙方应事先说明并安排执行。乙方需为货物提供特殊包装或保管方式:\。3.7乙方应将货物运输至本合同第3.1条指定地点。涉及进口货物国内运输部分,乙方应使用甲方外贸代理公司指定的运输公司进行配送。3.8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方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和能力,并确保货物安全送达。乙方还需确保货物在开箱验收前外包装(指运输时的最外层包装)未被打开,货物未被更换。4.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及培训4.1货物开箱验货:属于采购国内货物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到场开箱,并填写开箱验货情况表。属于采购进口货物的,由甲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通知甲乙双方,由三方共同到场开箱,并填写开箱验货情况表。开箱验货具体包括:甲方对货物的型号、外观及数量,货物所附技术资料,货物组件及配置的型号、外观、数量,零配件、随机配套工具及辅助件的型号、外观、数量等进行核对。核对后由各方形成开箱验货情况7/24表,但该情况表不代表甲方对货物质量及性能的确认或验收,仅代表对货物型号、外观、数量等指标进行核对。4.2乙方应委派技术人员免费上门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并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安装调试的开始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接到甲方安装调试通知之日起3天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确定货物经安装调试符合验收标准且能正常使用后可向甲方申请货物验收。4.3甲方组织货物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及采购文件中列明的技术参数、规格、性能指标等执行。乙方对货物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为“符合”的,甲方按“响应要求内容”及“供应商响应说明”中明确的参数标准对货物进行验收;响应情况为“正偏离”或“负偏离”的,甲方则按“供应商响应说明”中明确的参数标准对货物进行验收。按法律法规需经第三方强制验收的货物,由乙方负责办理报验手续,相关检验、检测及整改复检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4.4甲方应在本合同所有货物通过验收后向乙方出具书面的验收合格证明,若因任何一项指标或参数不满足本合同、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约定的,属于验收不合格。货物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按以下方式之一处理:4.4.1拒绝收货或退回货物,并按照本合同第9.5条约定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4.2要求乙方限期重新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或限期整改直到验收合格;4.4.3甲方可保留性接受瑕疵货物,具体按照本合同第9.4条执行。8/244.5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由甲方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复检。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因复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结果表明货物符合验收标准的,因复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4.6乙方应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货物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直至甲方可独立、安全、全面正常使用及保养货物。乙方因派出人员产生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无需向乙方或乙方技术人员支付交通费、劳务费、住宿费等。无论乙方或乙方技术人员以何种形式向甲方提供培训和支持,甲方与乙方技术人员之间不建立任何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乙方技术人员的工伤、保险、意外事故、非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