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赣购[2026]F10110366-01

二、合同名称: 初中紧缺学科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合同

三、项目编号: 赣购[2026]F10110366

四、项目名称: 初中紧缺学科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江西省教育厅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联系方式:86765033供应商(乙方):南昌师范学院地 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香路889号联系方式:15070242941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初中紧缺学科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主要标的单价:1800000.0000元合同金额: 18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江西南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包35赣购2026F000220018南昌师范学院.pdf包35赣购2026F000220018南昌师范学院.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2026)--初中紧缺学科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包35)服务合同书江西省教育厅2026年9月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2026)”-初中紧缺学科骨于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包35)项目编号:JXTC2026030325甲方(采购人):江西省教育厅乙方(中标人):南昌师范学院根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2026)”-初中紧缺学科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包35)”公开招投标结果,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下述条款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培训项目丶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计划(2026)”--初中紧缺学科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包35):序号赣购号项目名称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时长(天或学时)培训人数(人)培训经费(万元)1赣购2026F000220018初中紧缺学科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全省初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骨干教师省内分阶段递进式研修:集中指导+实训研讨+工作坊研修(反思改进+展示交流)10450180合计450180具体以江西省教育厅当年下达文件为准。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一)组织各地参训学员按培训方案要求统一参加培训:(二)审定乙方的培训方案:(三)协调市、县教育部门与乙方的衔接工作:(四)负责对乙方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承训机构的培训工作进行抽检:(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一)制定培训方案、课程计划,按规定条件选聘师资,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二)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重视学员的安全,为线下参训学员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培训期间为学员配备医药箱,确保参训学员在乙方培训期间的安全。(三)严格执行甲方审定的课程计划,不得擅自更换授课教师和授课专题。建立学员报到、学习信息反馈制度。(四)负责培训平台与江西省教育厅教师教育业务管理平台进行技术对接,以保证教师培训学时登记、学分的转换,做好培训过程监管工作。(五)负责授课专家联系接待、日常教学组织等工作,为参训学员提供必要的资料。(六)负责收集学员意见、安排课余文化生活、开展培训满意度测评工作,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文字、录音、录像资料。(七)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培训费用标准,支付各项培训经费。(八)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基本设施,具体如下:1.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的教室、多媒体、网络机房等场所和设施;2.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的学员住宿、就餐、生活用水、医疗服务与安全保卫等;3.配备培训期间教学、参观所需要的接送教师、学员的交通用车;4.按项目要求办理学员参加培训所需要的相关手续。(九)经费使用按省财政厅《江西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赣财行(2017)27号)执行,并按项目要求向有关部门支付有关费用。

四、付款方式1.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先期支付合同金额的100%给乙方用于开展培训。待培训项目结束后,根据乙方项目实施情况和实际培训人数结算培训经费,如项目包参训率达到95%及以上,则按100%支付:不足95%则据实结算,差额经费由乙方退回至甲方指定账户。(其中,如被甲方抽检的培训项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扣除乙方项目经费的10%,由乙方退回至甲方指定账户)2.乙方应当按江西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开展培训,培训过程接受江西省教育厅监管。未按照文件要求规定完成培训任务需按江西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实施响应补训。3.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南昌师范学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账号:36001050700052506429账户用户名必须要与乙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报时所用名称一致。

五、验收方式1.甲方结合实际情况对乙方的培训工作进行抽检。2.乙方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培训及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除特殊原因外,培训参训率未达90%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合同款项。

六、违约责任1.除不可归责于不方的责任外,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目标,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资金。2.本合同第一条中约定的培训业务,应当由乙方直接负责组织、全程参与,不能转包他人:如有转包承接业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3.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若出现侵权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培训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学员出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由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约定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未经双方协商,合同不得修改。4.经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应当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为准。6.本合同的服务期为2026年9月至2027年8月。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可协商确定服务时间。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江西省教育厅乙方:(盖章)南昌师范学院单位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单位地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瑞香路889号法人代表:签订日期:226年9月28日花建語法人代表:签订日期:226年4月28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