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及生产使用电动车辆租赁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CRFQ2026092900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公司行政及生产使用电动车辆租赁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4.756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司行政及生产使用电动车辆租赁招标项目,行政及生产使用纯电动车辆租赁,其中泰达津联热电4辆、西区热电2辆,所提供的车辆为0公里新车,交强险、商业保险齐全有效,车辆轴距2.7米以上,三厢、续航里程在450公里以上,车辆颜色为白色,具体招标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公司行政及生产使用电动车辆租赁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8024)公司行政及生产使用电动车辆租赁招标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企业信誉良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并加以承诺。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评审当日由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息公示(或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点击进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输入单位名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页面截图(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若为事业单位等系统无法查询的,请提供情况说明,包括本单位控股关系及主要负责人信息加盖公章。 (7)能够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9月29日09时00分 --- 2026年10月1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领取方式,请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为授权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开发区睦宁路26号研发楼211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5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唐总部基地东区青海湖路76号8号楼2单元1层(天津泰达控股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七、其他 1.服务地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天津泰达西区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市开发区西区新环北街50号2.服务期:2026.11.01-2029.10.3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   联 系 人:白工   电    话:022-6620324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开发区睦宁路26号研发楼211室   联 系 人: 王一璈   电    话: 022-66866868转6602   电子邮件: bhgc@tedagreening.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