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HT-2026-04840429

二、合同名称广州市新穗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DDYJ-2026-1915836

四、项目名称广州市新穗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广州市新穗学校地址:广东省_广州市_海珠区海珠区江海大街石榴岗路15号新穗学校联系方式:80927420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顺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联系方式:020-3900238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物业管理服务1(项)350,000.00350,000.00合同金额: 350,000.00元,大写金额:叁拾伍万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10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广州市市本级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广州市新穗学校2026年09月29日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广州市新穗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市新穗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6-04840429甲方:广州市新穗学校乙方:广州市顺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350000.00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整根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及物业服务行业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商一致的基础,就甲方(广州市新穗学校)委托乙方(广州市顺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广州市新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实行保花要业花的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郎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合网将由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最终确定的定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甲方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对其进行认或拒绝,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采购人将视作认同。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3.管理服务“系指乙方按响应文件承诺及采购人在定点系统中提出的其他工作(特殊服务)需求,结合本项目的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或专业服务。4.“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采购人。5.“乙方”系指最终确定并公告的定点服务供应商。6.“现场“系指将要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的地点、及相关场所。7.“验收“系指采购人依据国家及有关规定实施合同所约定的评价程序和条件。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项目实施范围详见一采购公告和响应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承诺书等。第三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广州市新穗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类型:-学校坐落位置:--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15号第四条委托管理事项列入本次综合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条所列的各项服务内容和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以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及标准为标准本项目其他工作(特殊服务)内容如下:无-第1页-第五条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第六条物业装备、耗材的使用品)由乙方自行解决。第七条物业管理收费.4AJ25000000元采用包干制除本合同约定可以另行取货用,11大11r3一不得另行向甲方或使用人收取任何费用。物业服务费用成本监审:17方承诺接受甲方主管部门实施的物业服务费用成本监审,并遵守以下原则:11A刷社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12相关性原刷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13对应性原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与物业服务内及服务标准相对应;14A质与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第八条费用结算方式科,心击务费日结管供应商应千当日的30日前将该月的详细费用分析表及员工新资发放标准(含基本工货、冈位全计第)提交采购人核实确认后、采购人于收到供应商提交的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当月的服务费商南亚购的品T咨发放标准如实发放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服务费据实按月结算,如供提供服高国应商加务成木的双方商加服务费用,所作的费用调整将在变更后的第一次付款中体现(增力服务总费用个得超过政府采购定点议价合同总金额的10%)。第九条经营制约1经田方同音7方无叔在承包区城电从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宜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万相关的现定对乙万进门处调;但中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在不致影响乙方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乙方应予以配合。2.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第十条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1.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2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4乙方必须指定一位经理(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与甲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工作。根据综合考评或工作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个星期内更换经理(负责人)、相关骨干人员。5.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果抽查时发现乙方安排在岗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可以按抽查时缺少的人数乘以其当月工资额的0.1%作为罚金,扣除当月(季)合同款。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负担。6.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有人员仅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第2页-且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用人需求。乙方所有人员的劳动报康及相关社会、医疗保障等收入应符合甲方所在地的相关规定。7.乙方工作人员上岗穿着由甲方确认的制服及甲方许可的装饰物品,费用和制作均由乙方负担。8.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城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并在经营中遵守一切有关条例和规定。自行缴纳有关税、费。9.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10.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城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整改,甲方将上报有关监管部门按照相关约定或规定依法处理。11.乙方在承包区域因作业所需增加机械、电力设备及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并聘请有资格的承造商进行安装、保养并将施工安装保养记录手册和图,交由甲方备案。12.禁止事项12.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费用或赠送实物、有价证券等,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2.2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承包区域对甲方正常办公或经营活动进行滋扰性的行为。12.3除经甲方批准进行必要的维修工程外,乙方不得损毁承包区城原有的设施和装满,不得更改已铺设的电缆、电线等电力装置及给排水系统、油气管道等。同时,也不得安装任何可能造成电缆负载过大的电器设备,避免不必要的无线电干扰。12.4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承包区域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或任何危险品。13.保险13.1第三者责任保险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2员工人身意外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13.3其他保险及费用乙方须按《劳动合同法》和政府有关各部门规定为全体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对此全权负责。14.乙方及其员工遵守行政大楼内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保证承包区域的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畅通,同时承担违规责任。15.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16.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对其进行的物业服务(专业服务)综合考评。第十一条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承包区域开展服务工作。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