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M4400000707540194001
二、合同名称: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四批)
三、项目编号: M4400000707540194001
四、项目名称: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四批)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 地 址: 禅城区影荫路3号联系方式:0757-82212241供应商(乙方):广州上轻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延伸段)383号2127房联系方式:020-3114461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多病原及测序试剂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批主要标的单价:1079000.00元合同金额: 107.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广东省佛山市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9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编号:M4400000707540194001项目名称: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四批)采购包号:第3包合同编号:CDC2026HW073甲方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乙方:广州上轻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0年9月29日注:本合同仪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第1页共14页佛山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6年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第四批)项目编号:M4400000707540194001甲方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佛山市卫生监督所)乙方广州上轻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包号:第3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及实现功能目标:
二、产品及服务供应清单:。
三、基本合同条款一览表序号合同条款内容1合同总额人民币小写:¥107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玖仟元整2合同总额内容(1)合同总额包括本项目全部货物购置和安装、运输、存储、保险、装卸、费用、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利润、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非经双方协商一致,该金额不作增加(2)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天数为公历日。3交货及安装地点甲方(用户)指定地点。详细地址为: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3号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试剂、耗材的供货。合同签订后分批交货。具体供货数量、时间要按照合同或采购人要求的交付方式。“采购清单”中另有要求的,以其中的要求为准。5产品有效期以“采购清单”中的要求为准。6付款方式1.支付比例100%,按市(区)财政部门的规定支付。2.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如变更指定银行账户,应当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方实际所需数量减少的,则按具体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在财政该项专项资金到账的情况下,采取全部货物按期交付且验收合格后凭票付款方式。4由于甲方财政资金的支付具有特殊性,本合同所指的“付款、支付、结算”等是指甲方向财政支付部门发出申请付款文件,实际付款时间以拨付时间为准,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不因此构成逾期付款。7付款要求(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依法纳税的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第2页共14页(2)货款以转账方式转入乙方的银行账户。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四、安装与调试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乙方按期将全部产品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
五、验收标准与要求:1.交货:(1)乙方应提供技术成熟、符合用户需求的原装产品,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可靠性。(2)乙方需提供有关试剂使用的中文文件(说明书和相关资料)。(3)乙方需提供试剂执行的生产标准和测试验收标准。(4)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在中国境内可安全合法使用。2.验收:(1)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由乙方和甲方进行联合验收。货物的外包装应牢固、完好,符合储存运输要求。在此期间如发现货物有破损、挤压及温度异常等情况,甲方收货当时指出或拍照留存,并于试剂签收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予以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上述要求不合格,甲方拒绝接收。(2)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③符合产品来源国官方颁布的最新标准;④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如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重新提供货物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且通过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其他验收要求:(补充内容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无
六、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应设有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或同类合作机构。2.乙方须提供常设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甲方的售后服务通知,乙方接报后8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3.乙方设有长期稳定可靠的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常设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按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和承诺文件内容)。第3页共14页4.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周内负责更换合格的产品,费用由乙方承担。5.乙方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及地址:广州上轻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延伸段)383号2127房联系人1:许舒颖,联系电话:020-31144616,手机:18998303763:联系人2:郑志威,联系电话:020-31144616,手机:15917357967;6.其他售后服务补充内容:(补充内容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无
七、保密要求: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无论是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收方仅可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4.乙方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试剂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试剂,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由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可将其纳入供应商不良记录。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试剂,到期拒付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但甲方如期申请付款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4页共14页4.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追究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甲方在验收后15天内如对货物的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时,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3.甲方因违章操作、保管、保养不善等人为造成货物损毁,所提出的异议乙方有权不予接受。4.乙方利用专业技术和行业信息优势之便,以不道德的手段,故意隐瞒和掩盖自身缔约过失,违背投标(响应)承诺和未尽义务,损害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在任何时候均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索取赔偿,且不受验收程序、质保期和合同时效的限制。
十、争议的解决: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所交付标的物质量有争议的,统一由佛山市辖属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其它无争议的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
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
二、税费: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依照税务规章优先在合同履约地开具发票及纳税,咨询:0757-12366。
十
三、合同生效与合同备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十
四、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内容:1.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第5页共14页2.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并提供甲方名下终端客户保修注册资料。3.关键产品/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十
五、关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乙方是否已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否融资银行及联系方式:/2.若乙方已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其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银行账号应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中约定的融资回款账户一致,此账户作为政府采购融资合同资金回款的唯一账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
十
六、其它:1.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要约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附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2.如一方(包括联系人)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联系人或负责人,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通知义务方承担相应责任。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主体性和关键性合同义务。4.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5.本合同(含附件)共计14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6.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7.本合同所指“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的通知形式,到达时间以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准,但进行书面通知前后,通知方均有义务电话确认通知事项。8.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里方(盖章):佛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盖章):广州上轻汇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卫生监督所)1舒颖代表:代表: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