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6-30637

二、合同名称:打印机维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6-30637

四、项目名称:打印机维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城检查分局联系方式:13365189056供应商(乙方): 盐城市亭湖区智远恒电脑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13004477871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项目名称:打印机维修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6-30637比选方式: 直选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预算: ¥130.0项目地点: 盐阜大众报8楼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城检查分局采购单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城检查分局联系人姓名: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城检查分局联系电话: 13365189056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130.03.履行时间(期限): 50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9 08:41打印机.pdf合同.rLzhalnnn.EN-文市易3旦中日rK项日比选采购结果,签订打印机维修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标的名称项目名称:打印机维修第二条服务内容打印机/复印机维修保养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堃面备履行时间(期限)、地总属行时间(期限):50大LLsEiLA三7t-X1-L人司T体教为(大与)人氏豆1日口人正用等。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支付方式:国库支付第六条权利保证1T日4G文17-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所有。第七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以及乙方的承诺。国家有质量标准的,应当首先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第八条验收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接采和商务要求的厦约情况,验收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将通过在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未履行承诺,或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交付,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扣除总价款5%,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如果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改正,或乙方再次出现未履行承诺,或未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情形的,甲方将立即解除合同,并视情向乙方进行索赔。第十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題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保密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悉有关甲方的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向任何无关单位和人员泄露。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城检查分局地址:盐阜大众报8楼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盐城检查分局电话:传真乙方(盖章)盐城市亭湖区智远恒电脑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区迎宾南路55号02室一楼(3)电话:13004477871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迎宾支行帐号:481971177134签订时间:2026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