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皮山县阔什塔格镇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河南好医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皮山县阔什塔格镇卫生院在线询价馆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61101000030045905
五、合同编号:11N73838777420266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血红蛋白试剂详见附件人份5000.001.260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皮山县阔什塔格镇卫生院 联系人:萨迪尔丁·伊比布拉 联系电话:19190983334 传真:/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阔什塔格镇卫生院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采购合同政采云(2)(1).pdf档案编号:合同编号:11N73838777420266201物品采购合同甲方:皮山县阔什塔格镇卫生院乙方:河南好医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9月4日采购合同需方(以下简称甲方):皮山县阔什塔格镇卫生院供方(以下简称乙方):河南好医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基于业务需要向乙方采购材料签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以资共同遵守:
一、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款产品名称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血红蛋白试剂条血红蛋白试剂条100人份/盒艾康人份50001.260002/7特别约定:1.采购清单中的数量和总价为暂定数量和暂定总价,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单方调整该数量,并相应调整合同总价款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调整采购数量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调整合同单价或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亦不得因合同数量与实际采购数量有差距而提出异议或向甲方索赔,应无条件配合。2.合同含税单价为固定单价,单价已包括了所有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金、装卸货费和装卸货人员的安全措施费,运输费和运输人员的安全措施费以及乙方供应合格产品涉及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合同价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3.乙方承诺本次交易为真实交易,不得虚开发票,不得与项目上人员串通损害甲方利益,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4.本合同所称“材料”、“产品”或“货物”均指本合同约定的采购内容,仅为不同语境下的使用。
二、供货期限、地点、方式1、供货期限: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供货需求,乙方应自接到甲方供货通知时起【20】天内完成供货。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迟,乙方需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证明。双方协商顺延期限,不视为违约。2、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皮山县阔什塔格镇卫生院。如有变更甲方于供货前1日告知乙方。除甲方另有通知外,本合同内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唯一供货地点,乙方不得送至其他项目、地址,否则货款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除应负责运至合同规定到货地点的全部运费外,还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0%承担。3、供货方式:(1)材料供货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并负责,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将材料运送至交货地点,运费、保险费等与运输相关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运输过程中涉及的其他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之内(若道路通行费、燃油费用上涨,导致运输成本增加,本合同单价亦不作任何调整)。(2)如材料运输过程中材料毁损或灭失,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仍须以符3/7合要求的材料继续供应甲方。4、乙方提前交货的材料,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5、风险承担:乙方将材料送至与本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在甲方指定材料负责人清点数量、验收合格之前,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在甲方指定材料负责人清点数量、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之后,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检验、验收及交货1、乙方依约将货物运达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人员对材料外观、包装、资料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后,双方对该批材料进行确认,若材料需要乙方安装调试的,应在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据。2、甲方授权的收货人、对账人仅对本合同约定金额内的供货签字有效,超出部分甲方未授权均不予认可。3、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于当日完成更换或补货工作,超过该日期仍未能将货物补齐并完成交付手续的,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超过七天仍未能将货物全部进场并完成交付手续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4、甲方对材料的验收合格或接收使用,并不代表甲方认可乙方所供材料的质量或指标符合有关国家规范、标准等规定,如材料本身不符前述规定的,乙方仍应承担货物更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5、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场所,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若因乙方不遵守甲方的安全制度,由此发生的一切意外造成的经济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货款结算1、结算数量以甲方指定签收人:,萨迪尔丁·伊比布拉,,联系电话:和乙方送货人刘苗苗,联系电话:17839420465共同签字的签收单为准(签收不代表认同产品质量,仅作为结算凭证;其它任何凭证都不能成为确认供货数量的依据。任何在生产、加工、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及货物自然损耗数量均不计入结算数量,验收清点及结算单未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甲方不付款,乙方自行承担损失)。4/72、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后,甲方在【18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4、发票要求(1)发票填写要求:①购买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填写完整。②发票内容(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必须填写完整,不可空白。③备注栏内填写项目名称和工程地址。④发票底部的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需填写姓名,不能用“代号”或“管理员”等名称代替。(2)乙方需开具给甲方的合格增值税发票,能够在税务系统上处于“认证后受控”状态,后甲方才能支付相关款项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3)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存在瑕疵而被税务部门作为废票影响甲方进项抵扣或者即便抵扣,却被税务局要求做进项税额转出的,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其中在民事责任部分中乙方该行为将被视为重大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因不能通过税务局认证而导致进项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的票面金额100%向乙方追索违约金或追索由此造成甲方为处理此事所产生的包括税费、滞纳金且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交通费、误工费、鉴定费等一切费用,乙方还需重新提供合法、等值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直至提供的发票在税务系统上处于“认证后受控”状态。(4)乙方需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存档。
五、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所交材料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向乙方处以不合格材料货款【1】%的质量缺陷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更换供应商,且甲方不承担因终止合同而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2、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甲方支付款项并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合同总价款【1】%赔偿和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证据保全费、公证费等费用)。5/7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付材料并通过正式验收,因乙方原因延期交货或验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0.05】%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同时乙方需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4、乙方保证,甲方使用乙方供应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若因乙方货物侵权而使甲方接到第三方的起诉、律师函、警告、投诉等文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若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则上述事件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且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期限内处理并解决前述事件,否则甲方仍有权解除合同。5、在本合同中凡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约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确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与甲方发生任何纠纷,均不影响本合同的供货义务,若以发生纠纷为由停止、拖延供货的,仍然按照本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7、如甲方逾期付款产生违约金,乙方应在违约金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交书面佐证资料,否则视为放弃追索权利。8、在材料交付完成、甲方支付完毕后,除有关质保条款、养护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质保期满并结清有关费用后,有关质保、养护条款终止。9、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0、本合同约定的双方住所地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双方的往来函件及法院等司法机关向对方达的法律文书一经投递即送达给对方,未书面通知送达地址变更事项即视为地址变更行为无效。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盖章后即生效。6/7需方(甲方):皮山县阔什塔格镇卫生院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919093448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皮山县支行账号:30-581101040006952供方(乙方):河南好医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河南好医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东城纬三路南侧、一高东路西侧建业新筑8#楼105号铺/106号铺法定代表人刘阳阳委托代理人:刘苗苗电话:1783942046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丘行政新区支行账号:J90339123852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