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额敏县郊区乡卫生院

二、供应商名称:额敏县轻舟设计工作室

三、采购项目名称:额敏县郊区乡卫生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41101000030472500

五、合同编号:11N58344331320265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附件件1.0085258525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额敏县郊区乡卫生院 联系人:古力纳尔 联系电话:15276891202 传真:/ 地址:额敏县郊区乡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8344331320265201).pdf合同编号:11N58344331320265201采购单位(甲方):额敏县郊区乡卫生院服务单位(乙方):额敏县轻舟设计工作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额敏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额敏县轻舟设计工作室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额敏县轻舟设计工作室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额敏县轻舟设计工作室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内容:维修,品牌:,服务方式:现场服务1件8525.008525.00合同总价(元)8525.00合同总价(大写)捌仟伍佰贰拾伍元整

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三、服务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1.名称:杂项维修工程2.地点:额敏县郊区乡卫生院3.范围和内容: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道闸控制主板更换直杆道闸,套1.00530530.00郊区卫生院2道闸电机总成更换含电机/减速机/离合全套套1.0015001500.00郊区卫生院3道闸校正,人工,项1.00200200.00郊区卫生院4自来水总阀维修75#球阀一套项1.00830830.00郊区卫生院5库房门维修上门电焊及校正套2.00350700.00郊区卫生院6插座更换,五孔国标,个15.0038570.00郊区卫生院7漏电保护器更换国标2PC32个9.0090810.00郊区卫生院8室内门锁更换通用木门室内锁个7.001901330.00郊区卫生院9室内门合页更换通用木门合页套9.0095855.00郊区卫生院10,2*1.0电源线,80.00151200.00监控线路更换国标超五类监控网线监控米,郊区卫生院合计:8525.00第二条项目期限1.本项目协议总工期为3天(从开工之日算起)。2.本项目开工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竣工日期2026年9月26日。1/3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1道闸控制主板更换直杆道闸套1.00530530.00郊区卫生院2道闸电机总成更换含电机/减速机/离合全套套1.0015001500.00郊区卫生院3道闸校正人工项1.00200200.00郊区卫生院4自来水总阀维修75#球阀一套项1.00830830.00郊区卫生院5库房门维修上门电焊及校正套2.00350700.00郊区卫生院6插座更换五孔国标个15.0038570.00郊区卫生院7漏电保护器更换国标2PC32个9.0090810.00郊区卫生院8室内门锁更换通用木门室内锁个7.001901330.00郊区卫生院9室内门合页更换通用木门合页套9.0095855.00郊区卫生院10监控线路更换国标超五类监控网线监控2*1.0电源线米80.00151200.00郊区卫生院1.第二条项目期限本项目协议总工期为3天(从开工之日算起)。合计:8525.00第三条项目材料供应本项目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项目材料。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负责材料运输及到场的卸车工作,费用已在协议总价中。第四条项目质量和检查验收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2.项目结束验收,应以甲方要求和国家颁发的相关项目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项目,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竣工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直至验收合格。3.竣工日期已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第五条安全生产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项目中如非因甲方原因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2.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火灾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第六条项目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本项目价款结算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1)本项目总价一次包死,不再调整。2)本项目总价结算方式按协议约定的项目总价(项目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3)本项目总价按照建造单项费用累计结算,项目单项费用标准详见协议附件《项目单项费用标准》。4)项目队进场预付总价款的0%元;按项目进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建造价款的-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交付后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付至总价款的100%。第七条履约保障金与违约责任规定1.乙方在项目的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2.乙方在项目竞价成功且公示无异议后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0元整。3.乙方项目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协议赔偿逾期违约金0元整。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附则其它本协议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协议项目竣工交验,结清项目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工业区(兵团)支行)账号:账号: 30759601040004754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