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赣购[2026]F10103733-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江西农产品品牌宣传项目在抖音平台开展宣传合同
三、项目编号:赣购[2026]F10103733
四、项目名称:2026年江西农产品品牌宣传项目在抖音平台开展宣传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东二路2号联系方式:0791-86212553供应商(乙方):南昌中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南昌市东湖区永溪村56号联系方式:1880708800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广告宣传服务1(项)¥814,080.00¥814,080.00依托优质电商平台优势资源与服务能力,开展全渠道品牌推广,通过短视频制作、线上流量加持、三农达人扶持、平台销售专区搭建等新消费模式,拓宽做深江西特色农产品的线上渠道,打造出更多千万级爆品。合同金额: 814,0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壹万肆仟零捌拾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1日至2027年09月11日履约地点:江西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合同附件:阿里、京东、抖音、赣农宝宣传项目合同(法审意见).pdf抖音平台宣传项目合同.pdf江西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09月24日 关于2026年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品牌宣传《在抖音平台开展宣传服务合同》《在京东平台开展宣传服务合同》《在阿里平台开展宣传项目合作协议》《在赣农宝平台开展宣传服务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厅市场与涉外处:你处转来的2026年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品牌宣传《在抖音平台开展宣传服务合同》《在京东平台开展宣传服务合同》《在阿里平台开展宣传项目合作协议》《在赣农宝平台开展宣传服务合同》收悉。根据要求,我处对四份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反馈如下:
一、四份合同落款处的乙方名称均为“南昌中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合同抬头不一致。此种低级错误不应出现。
二、建议将第4条(3)修改为“因发票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建议在第6条(4)中增加验收不合格扣费的标准以及验收不作为服务质量合格的依据。已提供以下常用条款供参考:如无法补救或补救已经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按照投标报价(如若无单独报价则按照市场价)核减相应的服务费用。验收不作为服务质量最终合格的依据,乙方仍应承担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建议在违约责任处明确累计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建议在保密和数据安全条款处增加“本合同无效、终止或解除不影响保密和数据安全条款的效力。”
六、建议在第12条处完善合同解除的费用和工作成果处理方式。已提供以下常用条款供参考:本合同解除的(包括乙方违约解除、甲方有权解除等),按照甲方实际接收的乙方合格的服务量扣除违约金(如有)后结算费用,但不超过合同价,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照甲方要求将已完成的工作成果交付给甲方,并确保成果符合本合同要求。
七、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行政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赣农字[2025]41号),请在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扫描版本发至厅法规处黄文美。2026年9月4日2026年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品牌宣传在抖音平台开展宣传服务合同政府采购项目编号:赣购[2026]F10103733签订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甲方: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60000MB1600008C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东二路2号联系人:郑军联系电话:0791-86217672乙方:南昌中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20814949297地址:南昌市东湖区永溪村56号联系人:李师明联系电话:0791-8868668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1-则,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以下简称甲方)和南昌中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1.定义家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合同价”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甲方”是指购买相关服务的甲方。(4)“乙方”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的成交乙方。(5)“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提供地点。(6)“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规范要求的活动。2.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起诉及所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权益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承—2-担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和费用。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及费用。(2)因履行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归属于甲方。3.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1)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服务时间:服务期限1年,各项具体服务内容的完成时间、地点等由甲方另行确定。4.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含税):人民币814080元;此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期间视频拍摄、展会搭建、直播宣传、广告制作、投放、税费、后续维护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第一次付款:甲方与乙方合同签订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计人民币407040元;第二次付款:完成4支创意短视频并经甲方认可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计人民币162816元;第三次付款:乙方在助农直播大赛服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5%,计人民币122112元;最终付款: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计人民币122112元。3——(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下甲方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均应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银行账户:名称:南昌中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账号:36001050404052500963(3)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等额发票,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如因乙方发票原因延期付款,甲方不构成违约。本项目以人民币付款。因发票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如若乙方需要变更收款账户,需要提前书面告知甲方,乙方对新账户的合规性负责,因新账户引发的一切纠纷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变更账户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权利义务的履行。若乙方未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则甲方有权继续按照原账户信息履行付款义务,由此产生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5.服务内容、费用明细及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和投标文件相关内容。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7.验收要求-4-(1)乙方验收前应对服务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应整理列出服务清单(服务清单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交甲方,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清单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上的要求进行验收。涉及乙方向第三方采购商品类实物的,应按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达到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由乙方负责。(3)甲方应组织专业人士验收,验收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专业人士花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时乙方应当在场。甲方根据其验收情况作出验收结果报告,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如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场,而乙方仍不到场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验收结果报告。(4)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无法补救或补救不能达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按照投标报价(如若无单独报价则按照市场价)核减相应的服务费用。(5)验收不作为服务质量最终合格的依据,乙方仍应承担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的经济与法律责任。8.售后服务(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完成规定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每-5—延期一日,乙方应以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逾期部分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累计超过30日或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未发生服务部分的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总额10%的违约金。(2)服务期间,如若乙方违约,应按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关方的全部损失,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本合同的履行,并依法追究乙方全部责任。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名誉损失,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函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拍卖费、交通差旅费、调查取证的费用等其他合理费用。(3)因乙方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报告,以及其他未尽妥善管理的事件,乙方依法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过失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若为重大事故,事故原因,以政府行业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在没有明确事故属于甲方或乙方责任之前,双方均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恶化,并通知对方,待责任明确后,承担责任一方应支付对方为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4)乙方须遵守甲方的保密和数据安全条款,若乙方违反保密或数据安全的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6-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本合同无效、终止或解除不影响保密和数据安全条款的效力。9.其他要求(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获得或知悉的关于甲方的非公开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直至相关信息通过合法途径公开为止。(2)争议处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首先应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3)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数据信息,乙方应保证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数据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信息安全。如若发生数据信息泄露,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不良影响与损失的,乙方予以全额赔偿;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4)乙方制作的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妨碍社会公310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不得违反平台规则或虚假、夸大宣传;不得有其他意识形态问题。—7—(5)合同生效后,因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致使甲方不再需要本合同服务,本合同已不再有履行的必要性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0.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税费(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2.违约终止合同(1)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8-①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