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市血采计〔2026〕0166号
二、合同名称: 血检科国产艾滋丙肝检测试剂耗材(三次)
三、项目编号: 0617-2621XZ2320
四、项目名称: 血检科国产艾滋丙肝检测试剂耗材(三次)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西安市中心血站 地 址: 朱雀大街407号联系方式:02985212746供应商(乙方):陕西健城中仪商贸有限公司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南三环辅道G25号联系方式:1346888202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ALT检测试剂盒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系统清洗液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维护液 ALT质控血清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主要标的单价:37200.0000元合同金额: 3.7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朱雀大街407号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4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2026年血检科国产艾滋丙肝检测试剂耗材项目第3包合同.pdf2026年血检科国产艾滋丙肝检测试剂耗材项目第3包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市血采计[202610166号份数6份数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2026年血检科国产艾滋丙肝检测试剂耗材项目第3包合同甲方:西安市中心血站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40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1004372030973联系方式:029-85212746乙方:陕西健城中仪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南三环辅道G25号3幢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835471039联系方式:132278626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甲方所需组织采购工作,确定乙方为血检科国产艾滋丙肝检测试剂耗材项目(项目编号:0617-2621XZ2320)原第3包的成交供应商。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序货物采购序号货物采购名称商品名称制造厂商规格单价(元)数量合计(元)1ALT检测试剂盒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乳酸脱氢酶法)贝克曼库尔特实验系统(苏州)有限公司R1:4x50ml,R2:4x25ml0.04320000人份12800.002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系统清洗液AU生化分析系统专用试剂-清洗液贝克曼库尔特实验系统(苏州)有限公司2L./桶700.0012桶8100.003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维护液清洗液上海博实诊断产品有限公司12x60ml/瓶680.0020瓶13600.004ALT质控血清多项生化类质控品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5ml/套80.0030套2400.00供应商拥有者性别:男供应商规模:小微企业供应商所在区域: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南三环辅道G25号3幢2楼制造商名称:贝克曼库尔特实验系统(苏州)有限公司,上海博实诊断产品有限公司,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第1页共7页制造商规模:中型制造企业,小微企业,中型制造企业制造商所在区域: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苏州工业园区,上海市奉贤区,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
二、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人民币叁万柒仟贰佰元整(¥37200.00)。2、合同总价包括:税费、培训费、产品费、运杂费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费用。3、合同货物单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劳务等其它因素的影响而变化。甲方有权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本合同总价款范围内,通知乙方对各品类货物的采购数量进行增减。单次调整或累计调整后,任一品类货物的采购数量变更幅度不超过该品类原定数量的30%。最终结算总价以甲方书面确认的实际验收合格并使用的数量为准。若甲方预计采购总量将超出本合同总价款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支付结算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由甲方负责结算,乙方必须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全额发票,并附详细清单和验收单。如非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甲方开票信息:开户名称:西安市中心血站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影路支行银行账号:129904468910201乙方收款信息:开户名称:陕西健城中仪商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四路支行银行账号:6110115400000973542、结算流程:本合同项下货款由甲乙双方按照“分批供货、分批验收、分批结算”的原则共同核对确认。每批次产品经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完成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批次供货验收清单》,该清单作为本期结算的唯一依据。3、发票开具要求:乙方应在《批次供货验收清单》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与本期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的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所有信息必须与本合同及甲方要求完全一致,税率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乙方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存在任何虚开、代开等违法违规情形。4、付款条件与拒付权利: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本条第3款要求的合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按发票金额向乙方支付货款。5、乙方未按约定开具发票、开具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国家税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发票信息错误、税率错误、无法通过税务系统验证、属于虚开发票等),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重新提供合规发票。甲方因此暂停支付款项的,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甲方违约或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6、发票责任:因乙方开具的发票存在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抵扣税款、被税务机关处罚或产生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重新开具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从未付货第2页共7页款中直接扣除该等损失金额。
四、交付约定1、交付时间:乙方接到甲方供货通知7个日历日内交货,并按照甲方需求分批供货。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交付条件:产品保质期到交付地点的有效期不低于6个月(或商品质保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存档:(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营业执照复印件;(3)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销售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5)出厂质量检验报告等。若属于药品管理的,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存档:(1)《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2)《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3)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4)销售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5)血源筛查体外诊断试剂的批签发文件:(6)出厂质量检验报告等。
五、货物验收1、初步验收:按照验收依据对产品的规格、数量、包装等进行确认,对关键产品的技术指标、性能参数等进行抽检或逐项检查。若使用中发现缺陷,将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货物运送至交付地点时,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供货清单(注明品名、数量、生产厂家)以及产品使用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便于甲方收货和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甲方在产品供货清单中签字确认。2、最终验收: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供货完毕后,或甲方认为已收到的货物数量已达到可进行整体验收的程度时,甲方应在15个日历日内组织最终验收。乙方应予配合,必要时派员到场。最终验收的内容包括:全部货物的技术性能、运行效果、与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性,以及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安装、调试、培训等配套服务的情况。最终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出具《最终验收报告》,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报告是甲方支付剩余款项及认定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核心依据。最终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3、验收依据:(1)本合同正文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与质量要求确认书》);(2)招标或采购文件、乙方投标或响应文件、澄清及承诺函;(3)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或药品注册标准(产品技术要求):(4)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及技术规范;(5)上述文件对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的为准。4、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通知乙方停止供货后,单方解除本合同。5、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的,在招标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产品技术性能,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第3页共7页6、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供货清单、验收单需加盖乙方鲜章,若无则甲方有权拒绝签字确认。
六、质量保证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是原品牌制造厂制造的最新工艺生产的最新产品。2、所供产品必须是经过办理正常手续的全新产品。3、所供产品是经过国家法定检验、注册、准许市场销售的合法、合格产品。4、产品性能稳定、具有较好的使用效果,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5、因乙方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甲方、甲方工作人员、献血者、用血者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直接的、间接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有企业及人员的医疗费、康复费、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交通差旅费等全部费用。6、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短少的产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2个日历日内负责调换或补齐。7、包装要求07-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8、乙方负责对保质期小于6个月的产品进行调换。
七、货物运输1、乙方负责所有货物的运输。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完成初步验收(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并由甲方在《产品到货签收单》上签字确认之时起,由乙方转移至甲方。在此之前(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搬运、卸货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货物毁损、灭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运杂费用包含在总价内,包括货物从供货地点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搬运费等相关费用。2、所供货物在运输、搬运、安装的过程中,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人员受伤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修复、重置费用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保全费、保函费等所有费用。货物在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初步验收签字前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无条件免费补发或更换。因乙方或其人员在上述过程中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方可提前2个日历日变更收货的具体时间。若需变更收货时间,甲方可采用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2、甲方有权知晓乙方选用的运输方式、乙方拟定的发货时间及甲方预计的收货时间,以方便甲方安排人员收货和验收。3、甲方有权按照实际需求确定乙方供货数量,结算价格根据实际供货数量确定。4、甲方有权知晓乙方单位出现的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形,若此种情形造成乙方履约能力受到影响,甲方可中止合同,待此种不利影响消除。如乙方涉及违约诉讼、第4页共7页企业经营不善、刑事、行政诉讼等。5、乙方办理结算手续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及供货清单、验收单等资料。6、合同履行期间,应遵守合同约定,未约定的部分不得违背甲方和乙方的交易习惯,有必要的应签订补充协议。(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全力支持甲方组织无偿献血活动,并积极配合参与无偿献血事业的宜传、献血和志愿者活动。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3、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产品价款总值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迟的事实、可能延迟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