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创见图文广告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司法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51101000030502570

五、合同编号:11N01026851020268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文创制作服务详见附件元1800.0010180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联系人:刘威成 联系电话:13999506088 传真:/ 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龚新 监督投诉电话:0990-6239160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文创产品定制合同.pdf文创产品定制合同合同编号:[11N01026851020268001]甲方(定作方):克拉玛依市司法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02000102685100联系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联系电话:0990-6222875乙方(承揽方):克拉玛依创见图文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3MAEAA40W9W联系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阿山路29-21号(二层)联系电话:176114282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定制制作文创产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定制产品明细甲方委托乙方定制制作的产品具体品类、规格、数量、工艺、单价、总价等信息如下,所有产品样式、图案、工艺要求均以双方确认的样品、设计稿、沟通记录为准:序号产品名称材质/工艺说明规格尺寸数量(个)单价(元)小计金额(元)1亚克力钥匙扣亚克力板材、高清UV喷绘、切割打磨5cm+3cm5004.321502金属钥匙金属合金材质、5cm+3cm5005.226002扣电镀、激光雕刻、腐蚀工艺5cm+3cm5005.226003小车手机支架合成材料、金属组合材质、车载出风口螺旋钩子卡扣式,定制图案印刷116*104*103mm3001545004电动车手机支架加固合成材料、金属材质、防滑防震、握把支架安装,定制图案印刷116*104*103mm50017.58750总金额(含税)¥1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备注:1、以上价格包含13%税、设计定稿、生产制作、常规包装、同城配送费用,不含额外加急费、特殊包装费、偏远地区运费;2、产品设计稿、最终样品需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乙方方可批量生产。第二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乙方自设计定稿确认可以投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制作并交付,甲方在收到全部产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全款支付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付款期限最晚不得晚于2026年9月21日,款项足额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视为甲方付款义务履行完毕。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克拉玛依创见图文广告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石油分行营业部账号:1077070979213、乙方收到全款后,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等额发票。第三条设计与确认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文字、图案、需求要求进行产品设计排版,完成初稿后提交甲方审核。2、甲方需在收到设计稿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提出修改意见或确认定稿;逾期未反馈的,视为甲方默认设计稿无误,乙方可直接安排生产。3、定稿后,甲方不得无故变更设计方案、产品规格、工艺及数量;若甲方后续提出修改,产生的物料损耗、返工工时、延期交付等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工期相应顺延。4、甲方提供的所有图文素材、文字内容需合法合规,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甲方提供素材产生第三方索赔,诉讼,全部责任与赔偿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以素材侵权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付款义务。第四条生产与交付1、生产周期:自甲方确认设计定稿、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产品生产。2、交付方式:乙方采用上门送货方式交付,交付地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交付运费由乙方承担。3、交付时间:乙方生产完成后,于2026年9月24日前完成交付(不可抗力、甲方原因延误的情况除外)。4、货物交付时,甲方需当场清点数量、查验外观包装,如有破损、短缺、外观明显瑕疵,需当场提出并书面告知乙方;签收后视为货物数量、外包装完好无误。第五条验收标准与售后质保1、验收标准:以双方确认的设计稿、样品为唯一验收依据,产品无明显划痕、破损、色差严重、印刷模糊、变形等质量问题,尺寸、工艺、图案与定稿一致即为合格。2、甲方需在收到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体验收,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产品全部验收合格。3、质保服务:乙方对本次定制产品提供6个月质保期,质保范围限于生产工艺本身缺陷,产品正常使用磨损,摩擦老化属于正常消耗,不在质保范围内。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人为磕碰、私自拆卸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返修、补发;因甲方人为损坏、使用不当、私自改装造成的问题,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仅为少量个别产品存在瑕疵,乙方优先采取补件换货方式处理,甲方不得以此拒付全部合同款项。第六条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整、清晰的设计素材、制作需求,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设计定稿、样品确认工作。2、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款项,不得无故拖欠、拒付货款。3、按约定及时验收货物,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流程。4、对自身提供的素材、文案的合法性全权负责。(二)乙方权利义务1、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稿、工艺标准、数量要求生产制作,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约定标准。2、按时完成生产、交付工作,及时响应甲方合理的咨询、售后需求。3、对甲方提供的设计素材、商业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商用或转交第三方。4、保证产品无批量质量问题,出现质量问题及时配合整改、补发。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暂停生产、交付,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2、甲方享有定作人解除权,若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前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实际已经产生的全部损失(设计费,物料采购费,人工生产等),预付款优先冲抵该损失,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补足。3、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延迟提供素材,延迟确认设计稿,中途变更需求等造成生产,交付延误,乙方不承担逾期交付违约金。4、乙方交付产品存在批量质量问题、与定稿严重不符的,乙方需无条件免费重做、补发,承担全部返工费用,乙方仅赔偿甲方直接实际损失,不承担甲方预期利益,第三方活动,营销等间接损失。第八条不可抗力因地震、台风、洪水、疫情、政策管控、物流停运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按时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需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可协商顺延工期或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因在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优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双方的设计稿、样品、微信/书面沟通记录、报价单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致。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