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市致诚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91101000030194727

五、合同编号:11NMB0Q98232202678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宣传单荣誉证书三折页印制书详见附件份1.006180618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张少杰 联系电话:1980992393 传真:/ 地址:白碱滩区亭坡路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6186元卫健委合同.pdf合同(食养指南印制)采购单位(甲方):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市致诚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白碱滩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致诚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致诚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市致诚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一、服务项目、价格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成人高尿酸血症与痛风食养指南/A4黑白P7930本206002成人高血压食养指南/A4黑白P5930本154503成人高脂血症食养指南/A4黑白P4930本123604成人慢性肾脏病食养指南/A4黑白P7530本195705成人糖尿病食养指南/A4黑白P6530本164806成人脑卒中食养指南(2026年版)/A4黑白P11430本288407成人骨质疏松症食养指南(2026年版)/A4黑白P9030本21.86548成人肌少症食养指南(2026年版)/A4黑白P9330本236909成人肥胖食养指南/A4黑白P7530本1957010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食养指南/A4黑白P4146本1046011儿童青少年肥胖食养指南/A4黑白P4746本11506合同总价(元)6180元合同总价(大写)陆仟壹佰捌拾元整

二、付款方式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并交付。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7个工作日内按甲方确认的定稿和样稿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等额普通发票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即为6186.00元。乙方未开具合格发票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迟延付款责任。

三、服务条款第一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印制所需的定稿电子文件、文字内容、图片素材及版式要求,并对所提供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负责。2、甲方负责指定广告制作等具体细节。3、甲方负责提供内容,乙方负责排版、设计、制作及交付,严格按照甲方书面确认的定稿、版式、纸张规格、印刷色数和装订方式印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7个工作日内按定稿样稿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页数、页码顺序、图文清晰度、色彩偏差、装订质量、裁切规格等。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无偿重印或者补印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第二条、乙方权利、义务1、按照国家标准(CY/T5《平版印刷品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及甲方确认的定稿、样稿要求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排版、印制及装订。2、承担与印制有关的人员、质量、安全及税收等责任及费用。乙方应依法持有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乙方保证其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的印制业务。承3、因广告质量(材质、人为)等因素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方来完成。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方来完成。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同时还应保证能达到既定用途,由于工艺或材料及安装问题而导致商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方面的任何缺陷,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包括安全责任,且不受质保期限的限制。6、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商品的验收工作,如乙方提供的货物有瑕疵,要负责货物的及时更换或者补充缺损数量。第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1、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甲方书面确认的印制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第四条、及内容与知识产权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官方定稿印制,不得擅自增删、修改文字内容、图片及版式,不得更改指南的版本、发布机关名称及文号;因乙方擅自修改内容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内容、素材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用途,亦不得留存、复制或者对外提供。第五条、货物的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4、交货方式: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5、收货人:陈龙;联系方式:19809902393;6、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亭坡路4号卫生健康委员会第六条、保修与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自收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1年。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验收不合格或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的,乙方免费修理、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换货或退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x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个小时内响应,2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24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因乙方未开具合格发票、货物未验收合格或者资料不齐导致付款迟延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乙方逾期15日仍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退还已收款项。甲方亦有权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因印制质量不合格导致整批或者不合格率超过5%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已收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重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者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者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人民法院起诉。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以实际发生并开具合法票据为限)及差旅费等合理费用;部分胜诉的,由人民法院按责任比例分担。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1、报价单、设计图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项目价款(含税)实行包干价。3、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调解决。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克拉玛依市致诚广告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芙蓉路5-3号电话:电话:0990—6918003691800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兴路支行账号:账号:500001195308019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