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民丰县亿通广告装饰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31101000030268046

五、合同编号:11N4581688332026250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广告牌制作详见附件个1.0089008900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民丰养护所 联系电话:18099051534 传真:/ 地址:和田市台北西路133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58168833202625002).pdf合同编号:11N458168833202625002采购单位(甲方):和田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单位(乙方):民丰县亿通广告装饰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民丰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民丰县亿通广告装饰中心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民丰县亿通广告装饰中心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民丰县亿通广告装饰中心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广告牌制作--品牌:1个8900.008900.00合同总价(元)8900.00合同总价(大写)捌仟玖佰元整前述服务费用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差旅费、税费等全部必要费用,除合同价款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服务结算方式1、甲方应于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用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服务方式:上门服务4、甲方指定联系人:麦麦提艾力联系方式:180990515345、服务地址:民丰服务区6、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

三、双方权利、义务甲方: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提出合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1/32、甲方应当为乙方进行服务提供便利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4、若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且乙方需继续为甲方无偿直至达到甲方要求为止。乙方:1、乙方应当按合同要求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律规范。乙方负责人员的管理并对过程中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服务内容:1、乙方需。2、乙方需。3、。

五、服务验收与质保1、甲方应在乙方完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甲方仅对服务成果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2、服务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24个小时内无偿提供服务。

六、违约责任:1.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已完成服务量据实结算。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4.如因合同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执行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应向第三方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各项费用在内的全部违约金、赔偿金。乙方违约的,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违约金。

七、解决争议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2/3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双方在合同签署页中注明的送达地址及通讯方式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期间的文书送达。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民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账号: 88301001201011956231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