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2N007565258202628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广西政法网视频专线租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GXZC2026-G3-002669-CGZX
四、项目名称:广西政法网视频专线租赁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 址:南宁市金洲路15号 联系方式:6119171 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信路1号 联系方式:1897714197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广西政法网视频专线租赁服务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3656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36567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2026年广西政法网视频专线租赁服务合同.pdf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名称:2026年广西政法网视频专线租赁服务合同合同编号:GXZC2026-G3-002669-CGZX采购单位(甲方)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住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5号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住:南宁市青秀区建信路1号签订合同地点:广西南宁市签订合同时间:2026.合同编号:GXSGS2600999CGNOO2026年广西政法网视频专线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采购单位(甲方)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项目名称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项目要求(或技术参数需求)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详见投标报价明细表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服务成果价款[(详见投标报价表),以及为实现服务成果所包括的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售后维护及技术资料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数量、项目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涉及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四条交付1.服务时间:按乙方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时间,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第2页共6页合同编号:GXSGS2600999CGNOOO3.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第五条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培训。第六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季度提交运行报告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按季度支付。本合同签订前与上一合同结束后(结束期为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赁服务款项,由上一合同中标供应商提供运行报告给甲方审核同意后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给上一合同中标供应商。第七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八条服务成果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服务内容,其数量、服务项目要求(技术参数需求)等质量必须为无瑕疵的服务成果。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保证期按交付服务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期限见《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在保证期内因服务成果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还服务成果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服务成果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质量问题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详见商务响应表。3.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成果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服务成果服务期为2年。第九条、服务成果的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2.乙方在验收时由甲方对照招标文件的功能目标及技术指标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需求及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做退货处理及违约处理,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第3页共6页合同编号:GXSGS2600999CGNO0追究责任的权利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调试完成),甲方应当在服务成果(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服务成果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4.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整改要求之日起三日内及时予以解决。若整改后仍无法通过验收,甲方有权不起租或解除合同。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按约定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检验的,应视为乙方对甲方检验的结果予以确认并承担验收费用。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按承诺期限交付服务。如发生年月日前未能实现全部调通交付,甲方可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按合同金额的10%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数量、服务项目要求技术参数需求)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3.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4.其它违约行为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5.乙方存在任何违约行为的,除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费、诉讼材料保全责任险保费等一切费用)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成果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成果质量第4页共6页合同编号:GXSGS2600999CGNOO进行鉴定。服务成果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成果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双方确认本合同落款通讯地址作为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适用于包括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讯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不准确、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4.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签订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次序如下: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4.投标文件(含投标承诺书、澄清文件)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八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第5页共6页合同编号:GXSGS2600999CGNOO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完成合同网上公示。甲方(章)20月乙方(章)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南市共和支行账号:账号:2102101009221035277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经办人:年月日第6页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