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测评项目合同公示 C1.项目名称:系统测评项目2.中标单位:安徽信科共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3.中标金额:79.500.00元,大写:柒万玖仟伍佰元整4.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城西桥社区服务中心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K4栋7层702、704室。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55202920H系统平台测评项目合同.pdf合同条款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具体要求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序号内容1采购人名称: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中标人名称:安徽信科共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3项目实施地点: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地点。4合同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5服务期限:1年6本项目履约保证金要求:不收取履约保证金。7采购需求文件中具体未尽事宜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以签订合同为准。合同编号:服务合同2026年9月14日合同正文甲方: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乙方:安徽信科共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关于采购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平台测评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邀请招标竞价方式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平台测评服务。内容包括: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服务地点: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地点。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万玖仟伍佰元整元(¥79,500.00元),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第三条服务质量标准为:密码测评:本次服务主要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依据GB/T39786-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M/TO115-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M/T011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信息系统密码应用高风险判定指引》、《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量化评估规则》、关于规范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结果备案工作的通知》(甘国密局明电(2021)3号)、《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一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甘肃省密码应用与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2年)》、《GM/T0115-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GM/T0116-2021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过程指南》中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对兰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行密码测评。等级保护测评:等级保护测评工作主要围绕国家等级保护2.0技术标准《GB/T22239-201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开展,根据被测系统的级别选择相应级别的测评指标开展工作。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管理要求。其中安全技术要求又分为五类: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计算环境、安全区域边界、安全管理中心管理要求分为五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每个类分为不同的控制点,每个控制点又有对应的要求项。第四条验收方及验收标准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服务评价意见,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甲方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在规定期限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能力不定时随机抽查,超过30%服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汇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六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验收通过后,向乙方一次性支付7.95万元整(柒万玖仟伍佰元整):如验收不符合项目需求,将扣除项目总额的10%。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验收通过,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10%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第八条保密条款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第十二条税费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第十三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采购文件(招投标、询价报价文件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四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五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本合同订立地点:甘肃兰州。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第十六条合同附件(签订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盖章):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68号电话:8733578日期7026年9月14日乙方(盖章):安徽信科共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经1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城西桥社区服务中心望江西路92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K4栋7层702、704室电话:15855155950开户名称:安徽信科共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551904495110702日期2026年9月14日附件一报价明细表序号系统名称系统级别系统单价备注1兰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第三级38000.00等保测评服务1兰州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第三级41500.00密码测评服务项目总费用:¥79,500.00;(人民币大写:柒万玖仟伍佰元整)。附件二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安徽信科共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出单位于2026年08月24日参加的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系统平台测评项日国上咅价,己在“甘肃省玫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兰州市)”完品市系纯白动评定,莊取最低价供应商,贵单位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请据此在30日内办理政府采购合同事宜,成交内容系统平台测评成交供应商及金额供应商:安徽信科共创信总安全测评有限公司金额:¥795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玖仟伍佰元整项目业主(盖章负责人2026年8月31日采购代理机构:美责学万2026年3月31日1大一,项目业主单位壹份、成交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各宣份。2.此件涂改无效。3.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附件三保密协议甲方: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乙方:安徽信科共创信息安全测评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甲方相关业务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保密人员范围乙方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含现场测评工程师、商务人员和乙方后台工作人员。第2条保密主要内容(一)甲方所掌握的一切用户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电话、办公电话、家庭住址、工作性质、工作单位名称等。(二)甲方提供的文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漏洞、会议记录、管理制度等。(三)甲方机房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物理位置,所使用的网络设备、安全设备、设备型号、IP地址等。(四)乙方在工作中获知的对于甲方业务需求的信息。(五)甲方的一切没有以正式书面形式对外公开的信息。第3条保密期限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第2条所列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第4条保密费用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款中包含保密费用。第5条协议终止除行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或法律要求外,乙方均须承担本协议的保密责任,直至第3条约定情形出现。第6条乙方的保密责任对于上述第2条中所列的保密主要内容,乙方承担以下保密责任。(一)除履行工作职责需要外,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披露或泄露甲方的上述信息。(二)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使用甲方的客户资料。(三)如发现甲方信息及所掌握的客户信息被披露或因本人过失造成信息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四)不得以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牟利。(五)在没有得到正式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除了有直接工作关系以外的其他部门及部门员工提供乙方以工作名义获取的任何关于甲方的保密信息。(六)对于在甲方获取与业务合作有关纸质或电子信息,应当在工作任务完成后交回甲方,除工程施工设计施工方案须安全妥善保管外,其它文本信息进行安全清除。(七)对涉及甲方核心商业及安全秘密,不应在合作或工作任务完成而终止保密责任,保密责任期限应至甲方正式对外公布信息或解密为止。第7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工作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解除主要合同,并要求继续履行保密责任,同时消除泄密不良影响。(二)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及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进行追索损失,所有损失及责任为乙方自行负责。(三)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除追索损失外,构成犯罪的,依法上诉至人民法院,追究乙方民事及刑事责任。第8条适用法律本合同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9条协议生效本合同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第10条解决争议的方法凡因本合同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1条份数本合同协议各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无正文,仅为盖章签字部分。甲方: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