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445201-2024-01143
二、合同名称: 揭阳市粤系列基础能力提升(2024—2025年)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5201-2024-01143
四、项目名称: 揭阳市粤系列基础能力提升(2024—2025年)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揭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 址: 揭阳市榕城区政务路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663-8530322供应商(乙方):广东创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智慧城软件路15号F栋501联系方式:020-83095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粤智助平台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项主要标的单价:694900.00元合同金额: 69.49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揭阳市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0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3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2.合同变更.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揭阳市粤系列基础能力提升(2024-2025年)项目(采购包二)补充协议甲方:揭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广东创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于2024年8月7日签订《揭阳市粤系列基础能力提升(2024-2025年)项目(采购包二)合同书》(项目编号:445201-2024-01143,以下简称“主合同”)。因本项目上级财政资金统筹安排调整,同时为严格落实基层减负相关工作部署,经甲乙双方研究,拟对原合同约定的部分服务内容予以核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项目合同相关变更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恪守:
一、服务范围变更对原合同服务范围内的“粤智助”运营服务内容予以调整,取消宣传培训服务、事项推广宣传服务及运营周报服务相关工作内容。
二、合同金额变更(一)本项目合同调减金额:人民币752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贰佰元整)。(二)主合同原合同金额:人民币7701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万零壹佰元整);本次变更完成后,本项目合同总金额调整为人1民币6949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肆仟玖佰元整)。
三、其它事项(一)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二)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作出修改的条款外,主合同其余全部条款继续保持完整效力,甲乙双方仍按原约定履行。(三)若本补充协议约定内容与主合同条款存在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揭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盖章)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政务路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电话:0663-85303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日期:2026.9.9乙方:广东创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智慧城软件路15号F栋501电话:020-8309500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巧容签订日期:2026.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