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本级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一、合同编号:11N470005930202614201

二、合同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端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000263210270000088-ZJ-2671859-22

四、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端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温州大道1111号联系方式:0577-85676874供应商(乙方):杭州同前贸易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紫宣路158号2幢319室联系方式:13600660393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高端便携式彩色超声诊 断系统,便携式彩色超声 诊断系统数量:1.00单价(元):1060000.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通用电气医疗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中国规格型号:LOGIQ 系列等2.合同金额(元):10600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见合同,见合同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合同.pdf合同.pdf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专业设备订货合同合同编号:部门编号:CGC-ME-26-032/26-127供方:杭州同前贸易有限公司需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供需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330000263210270000088-ZJ-2671859-22的高端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项目内容项目名称型号制造商产地数量单价小计(人民币元)便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LOGIQ系列等通用电气医疗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无锡11060000.001060000.00合计:10600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壹佰零陆万元整。2、具体配置:见附件配置清单(包括消耗品供应价格)。3、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采购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或合同期满,即视为合同完全履行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4、付款方式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5、到货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发到需方指定地点。6、运费承担和运输方式1)由供方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2)设备由于包装不善或在装卸、运输途中发生锈蚀、损坏或短缺,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3)在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前,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供方承担。7、售后服务:1)安装、调试:由供方负责安装、调试,并承担费用。2)培训:由供方免费负责维修培训和应用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3)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详见配置清单)年医院4)维护:保修期后,如需方购买保修服务,整机保修合同价格为5万元/年/套,该保修合同价包含了供方提供保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费、人工费等。8、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按投标文件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原厂标准,提供全新未拆封设备。由供方直接提供的进口设备,供方须提供报关和商检合格记录,费用由供方负责。9、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由供方按附件配置清单或仪器说明书提供,需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10、违约责任:01)产品质量责任:详见售后服务承诺书。2)供货违约责任:延期交货每7天,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迟交违约金,不足7天按7厌计,依次累计,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childrenu3)供方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规定导致验收不通过,需方有权单iAAV方面终止合同,供方需按照合同总价的5%支付违约金4)供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要求或因质量、功能存在瑕疵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供方向受害人承担全部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方的装机验收并不免除供方的产品质量或产品瑕疵责任。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的,需要第三方鉴定的,由供方负责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并承担鉴定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5)供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保修期服务的,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方承担。11、供方保证为需方所提供的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完整合法的授权,如需方购买的产品造成对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的侵犯,需方由此遭受损失的,由供方承担。12、合同内耗材的价格和实际采购价不一致时,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13、协议实施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14、双方需签署购销廉洁自律协议书,详见附件。15、其它约定:本合同若因法定事由或者合同约定的事由提前解除、终止,合同关于供方的保修责任、产品质量责任等条款继续有效。未尽事宜以合同附件和招投标文件为准。16、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壹式肆份,需方叁份,供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合同附件须盖骑缝章。供方单位(盖章):杭州同前贸易有限公司需方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代表(签名)授权代表:(签名))一R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紫宣路158号2幢319室固定电话及手机:0571-87652567,15158899006P1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城西科创支行账号:33050110425500001148;签订时间:26年9月8日签订时间:200年月F单位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东段1111号电话:0577-85676875,85676874HOE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医学设备购销廉洁自律协议书甲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乙方:杭州同前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精神,为加强双方在医学设备购销活动中的廉洁自律建设,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患者的治疗安全和廉洁行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sr1119第一条为了保证购销活动中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学设备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的医学设备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规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第二条甲方及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以各种名义向乙方索取各种形式带有回扣性质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含以科室集体活动的名义接收赞助经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并向各级主管部门举报。第三条甲方及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被动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第四条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或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医学设备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第五条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甲方及相关科室及工作人员赠送作为医学设备回扣的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也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如经查实,一律停止乙方在甲方的一切医学设备销售活动。第六条乙方必须指定固定的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学设备,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拜访并提供任何好处费。第七条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由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党纪法规处理,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八条乙方一旦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处理。第九条本合同作为医学设备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医院盖章)乙方:杭州同前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盖章)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1588990061联系地址: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紫查路158号2幢319室200年9月8日1al12心)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驻点单位/供应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责任书医元为贯彻省卫健委和院党委建设平安医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消防、综合治理、防诈防控体系,进驻单位/供应商(承诺人)在医院从事服务、经营业务、供货等事务期间,承诺做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防诈事务,并对其所属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其员工、11雇佣人员、委托代理人等)的行为负责,签订责任书如下:F:O

一、消防方面州1.承诺人接受医院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管理自觉接受医院消防专项检查1o2.承诺人组织本单位所属人员认真学习执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自行组织和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自身的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3.结合自身业务制定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的规定,严禁责任区私拉乱接电源,不得违反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4.驻点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医院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5.驻点单位认真排查责任区域(从事服务、经营业务区域及作业区域)的风险点和危险源,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报告医院保卫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驻点单位/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在医院内吸烟,不得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不得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等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行为。7.医院在组织督查中发现驻点单位/供应商工作人员存在违反相关制度的,经告知后仍不整改的,按照500-1000元/次向医院支付消防安全责任金。8.因驻点单位/供应商工作人员原因造成消防事故,自行及时处理未造成影响的按照3000-5000元/次向医院支付消防安全责任金:未能自行及时处置,致使院区义务消防队出动的,按照5000-10000元/次向医院支付消防安全责任金:自行未能及时处置,致使院外消防救援队出动的,按照30000-50000元/次向医院支付消防安全责任金。承诺人行为构成违法的,移送相关行政、司法部门处理。如因承诺人原因导致医院产生相关隐患和损失的,驻点单位/供应商负责无条件整改,并赔偿给医院造成的损失。

二、综合治理方面1.驻点单位/供应商负责做好本责任区域内(从事服务、经营业务、供货区域及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教育,谨防盗窃、治安纠纷、安全事故的发生。2.驻点单位/供应商加强对本责任区各类外來人员的关注,发现可疑对象(偷窃嫌疑、贩卖物品、发放广告、内盗职工、从事宗教、迷信活动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人员)要及时向医院保卫部报告。3.驻点单位/供应商工作人员在从事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自身、第三方、医院损失的,由驻点单位/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

三、防诈方面1.驻点单位/供应商工作人员要及时学习防范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的相关知识,确保所属员工不受骗,如发生被骗情况的第一时间向保卫部报告,并根据保卫部指导科学报警。2.驻点单位/供应商工作人员应遵纪守法,杜绝网络博彩等赌博和兼职刷单等违法行为,杜绝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指银行卡和手机卡等),杜绝跨境进行赌博或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积极落实医院要求的各项防诈相关工作。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合同同步有效时限。一杭州同前贸易有限公司ChioMU承诺人(盖章)VSO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年9月18日208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育英儿童医院专业设备订货合同合同编号:部门编号:CGC-ME-26-032/26-127供方:杭州同前贸易有限公司需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供需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330000263210270000088-ZJ-2671859-22的高端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