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ZLX2026CG615
二、项目名称:利辛县城北镇三和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年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西潘楼镇开源路与政通路交叉口东150米成交金额:贰佰壹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218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利辛县城北镇三和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玄旋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29635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英、王娥梅、 王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为:18295元。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8日3.开标日期:2026年9月21日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5.业绩:详见附件6.信誉(荣誉获奖):/7.项目经理:李玄旋8.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9.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10.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10月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2.提出质疑的条件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四)投诉受理部门利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8807021。(五)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 称: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地 址:亳州市利辛县052县道 联系方式:王坤 187567979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利辛县一尧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利辛县城关镇徽商大市场7号楼2楼联系方式:苏鑫157558678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慧王坤 苏鑫电 话:139567725851875679796815755867866
十、附件1.采购文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能力条件、分项报价表、业绩、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2026年9月22日附件附件:中标结果公告.pdf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能力条件、分项报价表、业绩、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x
一、项目编号:BZLX2026CG615
二、项目名称:利辛县城北镇三和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年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西潘楼镇开源路与政通路交叉口东150米成交金额:贰佰壹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218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利辛县城北镇三和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李玄旋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29635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英、王娥梅、王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为:18295元。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8日3.开标日期:2026年9月21日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5.业绩:详见附件2026年9月22日2.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能力条件、分项报价表、业绩、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6.信誉(荣誉获奖):/1.采购文件7.项目经理:李玄旋
十、附件8.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电9.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话:139567725851875679796815755867866项目联系人:徐慧,10.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王坤苏鑫3.项目联系方式(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联系方式:苏鑫,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15755867866地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10月9,址:利辛县城关镇徽商大市场7号楼2楼名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称:利辛县一尧工程造价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2.提出质疑的条件联系方式:王坤,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18756797968地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址:亳州市利辛县052县道名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称: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九、询问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五领取中标通知书利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8807021。(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四投诉受理部门5.对其他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律依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三)不予受理的情形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一、项目编号:BZLX2026CG615
二、项目名称:利辛县城北镇三和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年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西潘楼镇开源路与政通路交叉口东150米成交金额:贰佰壹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218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利辛县城北镇三和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施工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李玄旋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29635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英、王娥梅、王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为:18295元。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8日3.开标日期:2026年9月21日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5.业绩:详见附件6.信誉(荣誉获奖):/7.项目经理:李玄旋8.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9.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10.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6年10月9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2.提出质疑的条件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三)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四)投诉受理部门利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8807021。(五)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地址:亳州市利辛县052县道联系方式:王坤187567979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利辛县一尧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地址:利辛县城关镇徽商大市场7号楼2楼联系方式:苏鑫157558678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慧王坤苏鑫电话:139567725851875679796815755867866
十、附件1.采购文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能力条件、分项报价表、业绩、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2026年9月22日利辛县城北镇三和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BZLX2026CG615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采购人:利辛县城北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利辛县一尧工程造价有限公司2026年9月8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利辛县城北镇三和村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1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