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LZC2026-C3-230055-GXCJ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施工图设计编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1总价:890000(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南宁市西乡塘区北大南路17号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施工图设计编制服务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服务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签订合同起12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编制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莫亚文,李峙儒(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赵敏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05〕1283号、桂价费字〔2004〕376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下浮72%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3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政府采购网。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评审得分为86.92,排序第1;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为78.59,排序第2;中科公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为73.67,排序第3;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评审得分为68.58,排序第4。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灵川县灵川镇灵钢路1号       联系方式:0773-6818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771-55875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佳历电 话:0771-5587532附件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服务-发布稿.docx849.0K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服务项目编号:GLZC2026-C3-230055-GXCJ采购人: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2026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25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9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0第六章合同文本6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服务(项目编号:GLZC2026-C3-230055-GXCJ)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9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C2026-C3-230055-GXCJ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891238.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891238.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最高限价(如有):891238.00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需求。本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五、开启时间:2026年9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无。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政府采购网。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4.资格条件特别说明:(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5.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磋商相关事宜:(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先安装“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响应文件的提交(供应商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网”,依次进入“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或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查看CA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可拨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3)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磋商时,需凭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注:1)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磋商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6.监督部门: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681281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灵川县灵川镇灵钢路1号联系方式:李峙儒;0773-68187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联系方式:宋佳历;0771-558753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宋佳历电话:0771-558753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2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5.1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磋商要求如下: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联合体磋商的,须提供《联合体磋商协议书》(格式后附)。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涉及行政许可范围的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质)。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或者牵头方)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各方承担责任与义务的分工必须符合采购需求,否则,联合体磋商无效),并将联合磋商协议书放入响应文件。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