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项目名称:公告-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地区垃圾清运和污水排污服务项目项目概况:详见附件项目单位:物资分公司项目类别:服务类项目分类:三类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附件项目单位联系人:朱志慧项目单位联系方式:1894564723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解珊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3723391其他:无附件:谈判公告-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地区垃圾清运和污水排污服务项目GYC-2026-702-FW.docx谈判公告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地区垃圾清运和污水排污服务项项目编号:GYC-2026-702-FW
一、谈判条件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1)项目介绍: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地区基地内厨余垃圾清运项目,污水拉运清理管网池体淤积杂物,消除堵塞、异味、环保安全隐患,保障基地排水系统正常运转。(2)采购条件落实情况:本项目由分公司自筹资金,具备采购条件。2.项目资金(1)计划资金:15万元(含增值税;)。3.采购单位: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4.承办人:朱志慧;联系方式:18945647231。5.方案编制人:王坤祥;联系方式:0991-3718982。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一)、采购范围1.采购范围为:符合要求的生产、生活服务企业对黑龙江分公司哈尔滨地区基地内厨余垃圾清运项目,污水拉运清理管网池体淤积杂物,消除堵塞、异味、环保安全隐患,保障基地排水系统正常运转。不承诺最低工作量,以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2.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3.服务地点:哈尔滨地区。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5.本项目拟不组织踏勘现场。6.其他说明事项:/。(二)服务标准和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服务内容1.1响应人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完成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淤、污水拉运服务,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1.2响应人确保垃圾箱与拉运垃圾清运车辆匹配,如拉运垃圾车辆不能与现有垃圾箱匹配,响应人免费提供垃圾箱。1.3垃圾清运地点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响应人自行协调解决与政府部门关系。1.4响应人需在接到清运任务后3日内完成转移处理工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遵守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响应人在清理、装卸、运输、处理过程中,必须承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污染防治环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生活、餐厨垃圾,由此造成的环境违法后果自行承担,且一旦发生此类事件采购人人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1.5响应人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和车辆抛、冒、滴、漏,如发生“落渣、漏渣”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1.6响应人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采购人区域内各种设施的,响应人负责照价赔偿。1.7响应人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1.8响应人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采购人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采购人的反馈意见,保证服务质量。1.9本项目履约期间,响应人承担因履行垃圾清运义务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及非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和车辆毁损、在装卸垃圾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车辆毁损和财产损失等所有责任,响应人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被动损失(如因此造成上游单位对采购人的罚款、通报等任何连带损失),由响应人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向响应人追偿,响应人应承担采购人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2.人员要求2.1响应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建立适应和满足本外包业务需求的管理模式和制度体系,并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将采购人与本合同项下的外包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统一要求等进行制度性转化,同时采取各种合理的措施,保证响应人对其人员形成有效的内部制度约束,防止人员发生任何违章操作、违法、违约行为或影响采购人及其它服务方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保障采购人生产运营安全稳定,保护现场及临近人员和财产的安全。2.2响应人应按项目需求工种选配具备技能和资质的人员(如驾驶员持有B照驾驶证等),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并确保其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响应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人员名单及基本信息,向采购人备案;响应人更换人员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更新后的人员名单及基本信息。若采购人检查响应人工作时发现其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要求响应人整改,响应人应及时按照要求整改。2.3响应人负责对其人员的人事、行政、工资、安全教育、上岗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提供的人员应当具备从事本合同业务相关的资格/资质。响应人应向采购人提供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等证明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响应人暂停工作直至完成整改。响应人应当自行处理与其人员之间的任何纠纷、争议。若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4响应人所派人员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开展工作,系响应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必要行为。响应人所派人员与采购人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采购人在任何情形下均非该类人员的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该类人员亦不属于采购人的员工、劳务人员或响应人派遣至采购人的劳务派遣人员。采购人基于外包业务集约化管理及便利响应人所派人员履约的需要,向其提供出入证、工牌、工作服等物品,或对其着装提出统一要求,仅为履约便利的管理措施,不视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的依据。2.5响应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遵守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响应人在清理、装卸、运输、处理过程中,必须承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污染防治环境措施(需提供承诺书);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生活垃圾(需提供承诺书),由此造成的环境违法后果自行承担,在提供服务中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义务。2.6响应人应保障其人员工资及时结算支付,不得拖欠其人员工资,若出现拖欠其人员工资情况并导致采购人代为垫付的,采购人有权向响应人追偿并有权从本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相关费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响应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有权从本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响应人所付的工资标准及提供的劳动条件及各种福利,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或不低于当地同行业约定的标准。响应人应按照相关规定为其人员办理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种社会保险。2.7响应人委派一人担任响应人代表,负责响应人承包业务的综合管理和本合同的履行。2.8响应人保证相关人员按照行业规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程。响应人保证对作业人员针对服务工作内容进行持续的专业技术和安全培训。2.9为保证项目的稳定和采购人的安全生产,项目中响应人应满足采购文件承诺的人数或比例,优先招聘本项目原有熟练工。2.10满足采购人其它服务需求。3.HSE要求:3.1因服务人员原因,造成服务质量事件,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相应损失由响应人承担全部承担。3.2响应人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响应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3.3响应人必须建立健全外包业务的安全监督体系和网络,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每项外包业务要有专人负责安全。3.4响应人必须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遵守“入厂安全须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3.5响应人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并严格执行,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现场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采购人,对重大隐患、重大险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报告采购人。3.6响应人必须保证项目从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作业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中和离岗后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7响应人必须对项目从业人员进行健康、安全、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响应人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3.8响应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为项目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装备等。3.9响应人配备的HSE人员,应能胜任岗位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考核认定。4.其他要求:4.1响应人无法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经采购人累计二次函告后,响应人仍无法有效整改完成,采购人有权解除合作合同。4.2本项目所提供人员必须保证只能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不得使用其他项目服务人员进行充数,响应人承诺提供的人员满足本项目实施。4.3响应人弄虚作假取得中标资格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景,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4.4为保证服务连续性,响应人合同签订后5日内人员到位开展服务。(三)报价要求1.计费方式:固定单价,含税2.报价要求:(1)报价所涵盖的范围:人员薪资、社会保险、食宿、交通、体检、车辆折旧、燃油消耗、车辆保险、运输费、生活垃圾清理费、装卸费、集中处理费、垃圾桶维护费、耗材配备、管理费、HSE费和利润等与本项目开展相关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成交人提供额外的费用。(2)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不得包含响应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3)响应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无效。响应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否则报价将被否决。(4)本项目采取一票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为一般计税方法。3.报价格式报价一览表序号工作内容计价单位单价响应报价(含税)税率1污水清运元/车%2垃圾清理元/月%4.结算方式:响应人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工作量签证资料、增值税发票、评分考核表和其他采购人要求的相关单据,每季度结算一次合同费用,要求每季度20日前上交所有结算单据,采购人收到响应人的结算相关单据后,60日内付款。5.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6.其他说明事项:/。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3.财务要求:(1)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承诺;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3)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包括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响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承租方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本项目若中标则取消成交资格。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9月22日11:00至2026年9月28日11:00前将以下报名资料填好盖章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同报名表电子版一同提交至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智慧采购平台系统中完成报名。(报名资料接收时间以系统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示:因服务商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服务商自行承担责任。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未从组织机构取得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