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JEY-YXZB-2026-94-05
二、合同名称: 河北省儿童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八)01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6043610120002
四、项目名称: 河北省儿童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八)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河北省儿童医院 地 址: 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33号联系方式:0311-85911125供应商(乙方):河北捷佳商贸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6号西美停车场公寓楼1114联系方式:0311-8691866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全自动生化免疫分析流水线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BS-5000等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1010000合同金额: 101.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30日;履约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33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1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合同.pdf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JEY-Y28-2026-94-05河北省儿童医院医疗设备购销合同2026年9月20日甲方:河北省儿童医院乙方:河北捷佳商贸有限公司甲方通过委托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对检验科申购的河北省儿童医院先进医疗设备更新采购项目(八)01包进行采购(项目编号为HBZJ-2026N0460),乙方提供的产品中标,按中标通知订立如下合同:1、医疗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厂家、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序号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BS-5000中国深圳/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台3900002700002全自动免疫分析仪CL-9000i中国深圳/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台3700002100003全自动样品处理系统MT8000中国深圳/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套11800001800004纯水机SIICSJ-500L-01河北石家庄/河北斯迈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台223100462005智能采血管理系统F3500-B12河北石家庄/河北鑫乐医疗器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11045001045006触摸一体机FZ-650CK北京/方正国际软件有限公司台28735174707微型计算机ThinkCentreneoS500北京/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台66380382808医用冷藏箱HYC-761GD山东青岛/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台312650379509超低温冰箱DW-86L729山东青岛/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台252800105600合计金额1010000元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壹万元整2、详细的技术参数要求及配置:附清单。3、供货范围:合同供货范围包括所有为满足甲方技术参数要求应配备的设备(包括主机、随机附件及配件、随机试剂及消耗品、随机工具等)、软件(软件及备份)、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保养维护维修手册、校准检测手册、图纸、质量合格证明、装箱单、保修协议、维修密码、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改变和缺少。若发生短缺,即使配置清单未列入却是实现甲方技术参数要求功能所必需的,乙方必须免费补上所缺的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免费开通数据接口,免费提供升级服务。4、产品质量:所有设备必须全新,符合国家的质量安全标准和性能标准、要求,满足甲方技术参数要求,所供的产品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所有资质,向甲方提供真实齐全的有效证件和产品注册标准或技术要求。而且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合格证明,中文标签按规定项目齐全。如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医院及病人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等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所有资质,向甲方提供真实齐1全的有效证件。5、人员培训:乙方对甲方的操作使用维护人员做相应的培训,使甲方的人员能够熟练操作,正确使用,正常维护。费用乙方承担。6、质保: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终身免费保修,终生提供维修服务,售后响应时间小于等于1小时。免费保修期内非因不正当使用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售后服务的工程师、备件、备用机能及时到位,不得超过承诺的停机时限,免费保修期满后,所提供的服务,只收零配件费不收其他费用。售后服务承诺见附件。7、合同价格:该合同总价为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设备费、软件费、技术资料费、备品备件费、随机试剂及消耗品费、随机专用工具费、包装运输费、通关费、保险费、各种税费、商检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伴随服务费(人员培训、免费保修)等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除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和增减。8、交货日期:2026年10月19日之前。9、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安装地点。10、安装调试:甲方在设备到货前,按要求准备好设备的安装地点和环境,乙方及时派安装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安装。安装人员操作要标准规范,甲方要提供必要的支持。11、产品验收:医疗设备到达和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要进行到货验收和安装调试与技术性能验收(安装调试人员参加),同时要进行资质证件验收,填写验收报告,验收人员签字。按规定需商检(入境货物检验)的,进行商检。12、付款:银行电汇或支票。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的70%:验收合格交付正常使用后付清。13、合同效期: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设备报废之日止。14、合同转让: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整个合同或部分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款项,并视乙方违约,终止合同。15、专利权: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16、合同若需修改、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17、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若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并应为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损失。(2)、如果乙方拖延交货,将受到承担违约金或终止合同的制裁。如乙方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货款的万分之3计算,甲方可从应付货款中抵扣。但不解除乙方按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若按合同逾期3个月仍无法交货,则终止合同。(3)、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服务时,若乙方未能在售后服务承诺的时间内响应或到达现场,则每推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4)、乙方资质不全或提供虚假资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资质不全或提供虚假产品资质,或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医院及病人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5)、甲方无理拒收、延期付款(有正当理由除外),应向乙方偿付拖欠款项的滞纳金,其金额为每日按逾期拖欠款的万分之3计算。(6)、上述违约金、滞纳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最高限额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18、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乙方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方付款,双方协商解决,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对不可抗力的解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219、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质量鉴定单位的鉴定结果为准。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办理。20、本合同签订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省儿童医院2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注:本合同为甲方(河北省儿童医院)的标准合同,乙方不得随意改动;若想改动,需和甲方协商,征得甲方同意后,修改,并文字标注清楚所改的内容。否则,改动无效,按甲方(河北省儿童医院)的标准合同条款执行。甲方(章):河北省儿童医院乙方(章):甲方地址: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33号乙方地址: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代理人:代理人:签订时间:2026年9月20日签订时间:2026年9月20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