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HHJ-2026-0914-02

二、合同名称: 2026年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2包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6084670010023

四、项目名称: 2026年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本级 地 址: 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41号联系方式:0317-5512900供应商(乙方):河北海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石柏南大街181号鹿岛V谷科技工业园24号楼101联系方式:0311-6807868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2026年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项目2包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现行标准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200000.00元合同金额: 2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 日止,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0

九、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2151588。附件: 2包通知书.pdf2包通知书.pdf 承诺函.pdf承诺函.pdf 2包合同公告.pdf2包合同公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磋商文件.pdf磋商文件.pdf 2包合同.pdf2包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编号:HBJS-G202607545成交通知书项日县HIBIS-G202607543河北海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18i市n=a2011J1U日中工洋商标合干中人梦位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采购夫(章):招标代理机构(章):成交费率:83.2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请供应商于收到本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太(章)招标代理机构(章)2026年9月11日2026年9月11日成交通知书河北海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6年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项目2包于2026年9月10日在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确定贵单位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费率:83.2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请供应商于收到本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夫(章):2026年9月11日招标代理机构(章):2026年9月11日2、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采购人)我公司参加2026年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项目2包(标段名称)采购活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6.我公司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7.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公司保证承诺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自愿接受投标被拒绝,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的处罚,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赔偿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盖公章):河北海鸿检测技术有限公司0026年9月10日12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2026年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JS-G202607545采购人: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资格审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JS-G202607545;2.项目名称:2026年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4.最高限价:40万元(其中1包:20万元,2包:20万元);5.项目单位: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6.采购需求:2026年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9.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选择沧州市下载磋商文件。3.方式:其他。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9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3.递交方式: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沧州市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其他补充事宜1.沧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3161015;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2151588;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提出质疑。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供应商要随时登录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未能及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6、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41号联系方式:刘霜0317-55129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12室联系方式:韩金行0317-21515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金行电话:0317-215158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属性服务2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现行标准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4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5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6最高限价40万元(其中1包:20万元,2包:20万元)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时分,考察地点:。11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12询问方式名称: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41号联系方式:0317-5512900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12室联系人:韩金行联系电话:0317-21515881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10日09时00分14开标时间2026年9月10日09时00分15开标地点线下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此标为网上开标,供应商必须及时登录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16投标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17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CZTF格式)一份,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上传。其他要求:供应商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相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三份(电子版8G内存U盘三份),要求U盘的资料及纸质版文件与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致。18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19政采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链接-重要通知,了解相关政策,与意向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沧州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沧市财采〔2023〕13号)规定确定贷款额度,并在中标或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支持。20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21是否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是☑否22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否2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4响应文件提交说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25质疑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河北佳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7-215158825质疑通讯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华凯大厦912室26投诉接受投诉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沧县采购办联系电话:0317-316101527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标工作开始前磋商小组推荐1人担任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组长。2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磋商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且得分相同的,以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9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0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是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31实现预留的形式☑整体预留□分包形式□联合体形式注: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再享受价格折扣。32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下载磋商文件。2.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和业绩等所有资料均须附在响应文件中。3.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采购人特别说明如下: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3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供应商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登录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入口,在系统首页资料下载处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沧州版)。2.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3.供应商应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潜33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在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