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ESZCZQS-C-G-260236-HT-2693850

二、合同名称: 大诚贾家湾小区高层住宅消防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 ESZCZQS-C-G-260236

四、项目名称: 大诚贾家湾小区高层住宅消防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准格尔旗蓝天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准格尔旗蓝天街道办事处联系方式:14794990910供应商(乙方):内蒙古景晨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联系方式:18504829992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大诚贾家湾小区高层住宅消防改造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主要标的单价:2462675.000000元合同金额: 246.2675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准格尔旗蓝天街道办事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2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20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20260920165044142.pdf20260920165044142.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准格尔旗蓝天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准格尔旗蓝天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内蒙古黑晨建设有限公司155477619883382822-265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准格尔旗蓝天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内古景晨建皮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大诚贾家湾小区高层住宅消防改造项目地点:准格尔旗蓝天街道办事处工程内容:招标清单所有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_年9月20日计划开工日期:.76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20日女30天。合同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第一页共八页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小写):24626合同价款最终以审价部门出具的审价报告中审定金额为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的合同价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工程量及计价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s79月日6年1、合同订立时间:第二页共八页2、合同订立地点:准格尔旗蓝天街道办事处3、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504829992传真传真开户账号:15409397288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牛市新域支行第三页共八页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1、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语言文字。1.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1.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1.4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1.5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国内行业或常规标准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工程师1.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里方代表职权,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监督管理、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对施工进度产值进行核实,工程变更及工程量的签证等工作。第四页共八页2、发包人工作2.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的要求:发包人负责三通一平,以外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以开工时现状为准,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施工场地内如有,开工前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施工期间发包人继续完成上述工作,保证工程顺利进行。2.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按实际情况协商确定。3、承包人工作3.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五页共八页(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文明施工,工完场清。(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如委托承包人施工,费用由发包人据实承担。

三、质量双方约定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四、安全施工按国家现行有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当月鄂尔多斯市定额站发布的准格尔旗造价信息价格,并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通用项目),人工工资按当地实时市场价格计算,特殊或无法确定价格的构件按实际支付计算。2、工程预付款2.1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预付款2.2质保金支付的时间、比例:竣工后1年,结算价的3%。3、工程款支付3.1施工中进度款按完成产值80%支付,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竣工验收并审计部门出具审价报告后付至审定金额的:100%,其中有3%的质保金。第六页共八页3.2质保金由乙方退回甲方账户,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六、工程量确认在现场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甲乙双方现场确认。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完工后必须由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如有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1、违约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2、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造成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的大风、第七页共八页暴雨、暴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十、保险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自有全部人员。

一、担保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1.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1.3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四份第八页共八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