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4532525HT2026009270101 合同名称: 石屏县牛街镇中心小学学校校方综合保障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4532525JH202600927 项目名称: 石屏县牛街镇中心小学学校校方综合保障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 石屏县牛街镇中心小学 供应商(乙方):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所属地域: 红河州 所属行业: 保险业 合同金额: 5229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8 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9 代理机构: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专家抽取记录: 中标、成交公告: 石屏县牛街镇中心小学2024-2027学年校方综合保障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附件: 校方责任险合同.pdf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石屏县教育体育局云南省财政厅制采购人主管部门(公章)名称:石屏县教育体育局地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83号邮编:662200负责人:罗映辉项目(技术)负责人:宋建斌电话:0873-4857360签订日期:2026年9月88日甲方(采购学校)名称:石屏中心小通牛车地址:石屏是牛镇牛道社区德村村1号邮编:662209负责人:有超经办人:教杰电话:13987307508签订日期:2026年9月18日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万达白场南塔写字楼19、21楼及2009-2012单元邮编:650000彭负责人:彭炬经办人:毛成碧电话:0871-65537781签订日期:2026年9月18日合同书石屏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人主管部门(联合采购发起人):采购人石屏县牛街银中心小小学(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用7双方按照项目编号:CS202410040908-1、CS202410040908-2”公开招标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合同服务内容1.保险要求为更好的服务石屏县学校校方综合保障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乙方需完全响应以下保险保障方案:责任类别限额类别保障额度免赔额校方责任险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120.00万元无免赔额每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80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限额5.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抚慰金责任限额5.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责任限额110.00万元校方无过失责任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60.00万元无免赔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限额每校每年责任限额500.00万元第三者人身伤亡及非本校学生人身伤亡责任限额30.00万元额无免每校每年责任限额500.00万元非校方、非疾病原因救助保每生每年限额5.00万元每校每年责任限额50.00万元校园食品卫生责任每生每年限额50.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限额50.00万元赔额每校每年责任限额6000.00万元校方传染病责任每生每年限额60.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用限额60.00万元每校每年责任限额3000.00万元每次事故传染病控制费用限额10.00万元教职工感染医疗费限额5.00万元1.1.1校方责任险(详见保单)1.1.2附加险(详见保单)1.2附加险增值服务(详见保单)2.理赔时效收到理赔所需相关资料,对属于保险责任的赔案,在资料齐全且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乙方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义务,赔款支付时效不低于以下标准:序号赔款金额赔付时效1赔款金额≤RMB5000元3个工作日内支付2RMB5000元5个工作日内支付3RMB50000元7个工作日内支付3.理赔服务3.1查勘理赔服务原则乙方在2024-2027学年石屏县学校校方综合保障责任保险采购项目的保险理赔服务中,为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维护石屏县教育体育局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机构责任保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规章制度以及保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将依据以下八大基本原则,设计理赔服务方案:3.1.1被保险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被保险人索赔的过程中,应以保险专家和顾问服务的角色,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为客户争取最有利赔付条件。乙方运用公司的专业水平、知识、经验和技能,全过程地跟踪赔案处理,令客户满意乙方提供的专业索赔服务。接到客户报案后,乙方应提醒协助客户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全程以保障石屏县教育体育局保险利益最大化原则体现乙方的理赔服务能力;3.1.2重约守信原则乙方将严格遵守投标文件承诺,依照保险合同、补充协议等约定内容严格履约;3.1.3精准时效原则由于教育行业的特殊性,学校对于学生负有教育、保护等管理职责,学生安全问题牵动着家庭、学校及社会各界的心弦。乙方本着第一时间解决学校案件处理的时效原则,对2024-2027学年石屏县学校校方综合保障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出险案件尽快、全面、高效赔付。3.1.4专业服务原则乙方在执业活动中遵循“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勤勉尽责、友好合作、公平竞争、保守秘密”的原则;3.1.5全面评估原则乙方在深入了解和分析石屏县教育体育局在教育教学、课后实践、内外运营活动中所面临的所有风险后,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恰如其分、科学合理地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向客户提供专业的风险评估报告,并向客户详细说明风险评估结果,提出专业的风险管理意见。必要时,还可根据保险市场对承保资料的要求,通过设计、递交保险问卷的形式,请客户详细回答问卷问题,查阅客户有关各种报表或过往与保险安排有关的合同资料,全面准确地评价客户的风险状况并进行赔案分析。3.1.6特事特办原则乙方在特殊案件处理过程中,依照特事特办原则,根据特殊案件分类处理流程,充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并持续优化特案赔付服务。3.1.7从实公平原则保险理赔服务人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判断保险事故的性质和原因时要从事实和证据出发,尽最大限度和能力去还原事故的真实。并采取中性的立场,不偏不倚,公允至诚,遵循法律的精神,尽善良管理人之职责。3.1.8廉洁回避原则平安产险云南分公司人员配置的岗位的设置与职责划分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和回避的原则,保证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提高岗位设置的效率,廉洁自律。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相互监督。3.2理赔流程3.2.1报案发生意外事故后,学校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报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案时应详细说明事故经过、受伤人员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3.2.2调查乙方在收到报案后,会派出理赔专员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认定、损失情况等。3.2.3理赔申请学校填写理赔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包括医疗发票、诊断证明、事故报告等。3.2.4审核与支付乙方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向学校提供理赔报告。学校核对理赔金额无误后,保险公司将理赔款项支付给学校。学校应及时将理赔款项支付给受害人或其家属。3.3理赔专岗人员配置乙方将2024-2027学年石屏县学校校方综合保障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列为最高级别的重要客户项目,特组建专项理赔服务团队。4.服务质量保证服务质量保证完整、针对性强、内容充实、全面可行、具体,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控制。5.其他1.小额案件免单证赔付为最大程度地简化小额案件的理赔处理速度,提高工作效率,针对损失金额25000元(不含25000元)以下案件,免纸质单证,只需提供电子单证即可赔付。2.提供预付赔款(1)如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责任明确但最终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供应商须提供不低于50%的预付赔款,以帮助困难学生得到及时救治。(2)如发生保险事故学生身亡,在保险责任明确但最终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的情况下,供应商须提供不低于50%的预付赔款,提前赔付学校,学校再赔付至学生家属。3.保险条款:供应商提供给采购方使用的保险条款应当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备。

二、服务期限叁年(2024年09月01日00:00时起至2027年08月31日24:00时止),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内的每一学年度(本年度合同服务期限为2026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甲方对乙方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考核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学年度合同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特别约定:本项目保险从2024年9月1日00:00开始生效。

三、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价(含))为人民市大写新式信(如和(校方综合政挑保障责任保险单价合计30.00元/人/年,小学、初中保费标准30.00元/人/年,幼儿园、高中保费标准30.00元/人/年)。注: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服务费用、人工费、利润、保险费用、税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他一切费用。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除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出具保单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向保险公司支付第三年保费。甲方未按时支付保费,乙方有权暂停支付本承保项目出险案件对应的理赔款,乙方在甲方支付保险费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理赔款。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的前述发票应为正规税务发票。甲方主管部门名称:石屏县教育体育局甲方名称:石屏县平衡锾中心小户名:研湖锤中小学开户银行:石屏农高行总行营业部账号:3700014107701012乙方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园北路支行行号:307731006769账号:110145010870023.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乙方服务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服务工作所需要的必要信息、资料和其他相关协助。5.有权监督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度、质量和服务成果进行确认;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改进、调整等整改要求。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开展工作。7.若乙方接到甲方对项目要求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相关调整,并报调整方案给甲方,经甲方认可后实施。8.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按乙方实际已开展的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进行费用结算。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并提交服务工作成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约定的任何工作内容委托任何第三方代为履行。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配合甲方的检查与监督。3.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细化活动实施方案,每一项活动方案必须在甲方审核并获得通过后,方可实施活动。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实施方案的内容提出改进、调整等要求。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提出的调整要求,并按甲方要求报调整方案给甲方,经甲方认可后实施。4.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就甲方需注意的事项以书面形式提请甲方注意。5.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6.乙方及其人员应拥有相应的从事甲方本项目所必需的资质,并且确保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一直保有相应的资质。7.乙方应保证交付服务工作成果的质量,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参加本项目工作人员信息,包括工作人员简历、职位、资质水平等。8.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应就被调换人员和接替人员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接替人员的职位、资质应当不低于被调换的人员。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新的清单。9.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①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②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金额的10%。

六、保密甲方根据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