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件交易合同附件(GF-2012-0202)天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监理)第四标段合同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天祝藏族自治县鑫晟供水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大视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天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监理)第四标段2.工程地点:天祝县宽沟工业园区。3.工程规模:对宽沟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工艺改造、管网配套改造、环保安全配套及其他配套建设提升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7104.61万元。

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2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谭周元,身份证号码:511026197110093938,注册号:50004497。

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贰拾叁万陆仟元整(¥236000.00元)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3)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监理回访服务酬金:o(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1.监理期限:2026年9月5日至2027年9月4日,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监理回访服务至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届满为止。(具体服务期限以实际施工及缺陷责任期期限为准)2.相关服务期限:(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3)缺陷责任期服务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24个月届满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_年月日2.订立地点:天祝藏族自治县鑫晟供水有限公司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委托人:天祝藏族自治县鑫晟供监理人:大视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水有限公司(盖章)公司(盖章)住所:住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西三路577号26栋1单元14楼1413号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222(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45,9,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