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公开竞争性谈判“煤炭”采购公告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公开竞争性谈判“煤炭”采购公告(项目编号:2026-HH-WZ-HGW-2026-09-22-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工务段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煤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煤炭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煤炭到货时间及地点:(1)履约日期及供货时间要求:履约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供货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2027年4月15日按需方要求24小时内配送至需方指定地点。(2)配送要求: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需方要求或计划量均衡配运煤炭,保证各用煤点正常使用及十五日储煤量。并保证各用煤地点不因自然灾害、交通管制和煤矿减产等任何原因影响煤炭的正常使用,交货时间严格按合同执行。(3)验收方式:煤炭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供方提供煤炭过磅单及检验报告,报需方指定人员审验。每车次煤炭均由需方指定人员进行监督复磅,煤量以需方确认后的过磅数量为准,由需方负责按照需求一览表中标准验收。2.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块度:15-50cm的精块煤,低位发热量(大卡)≥5500kcal/kg;干基灰5-6%全水分≤6%;干基挥发分≤28%;硫≤0.3%含碳量60%,提供近3个月质检报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竞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提供2024年和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3.7、参与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投标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投标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3.8、提供2024年和2025年来销售业绩(提供2024年和2025年各一份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3.9、完整的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报告。3.10、报价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5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上午),下午14:00至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工务段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5日 16:00,地点为呼和浩特工务段。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陈世强 电 话: 0471-2248275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6年9月18日 煤炭采购公告(2026-2027) - (二次).docx 更多详细信息请点击查看:呼和浩特工务段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煤炭”项目公告(二次)项目编号:HGW-2026-09-22-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工务段2026年9月17日目录呼和浩特工务段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煤炭”项目公告(二次)1第一章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6-呼和浩特工务段公开竞争性谈判“煤炭”采购项目公告(二次)-6-1.采购条件-6-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6-3.供应商资格要求-7-4.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7-5.谈判时间和地点:-8-7.发布公告的媒介-8-8.联系方式-8-9.其他-8-附件1:谈判采购项目明细表-9-第二章报价人须知-10-报价人须知前附表-10-1.总则-18-1.1采购项目概况-18-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8-1.3采购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材料质量标准-18-1.4报价人资格要求-19-1.5费用承担-20-1.6保密-20-1.7语言文字-20-1.8计量单位-20-1.9分包-20-1.10响应和偏差-20-2.谈判文件-21-2.1谈判文件的组成-21-2.2谈判文件的澄清-21-2.3谈判文件的修改-21-2.4谈判文件的异议-22-3.报价文件-22-3.1报价文件的组成-22-3.2谈判报价-22-3.3报价有效期-23-3.4报价保证金(不需要交的项目不执行)。-23-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3-3.6备选报价方案-24-3.7报价文件的编制-24-4.报价-25-4.1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5-4.2报价文件的递交-25-4.3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5-5.谈判-25-5.1谈判时间和地点-25-5.2谈判程序-25-5.3谈判异议-26-5.4谈判补救措施-26-6.评审-26-6.1谈判小组-26-6.2评审原则-26-6.3评审-26-7.合同授予-27-7.1成交候选人公示-27-7.2谈判结果异议-27-7.3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27-7.4确定谈判结果-27-7.5成交通知-27-7.6履约保证金-27-7.7签订合同/框架采购协议-28-8.纪律和监督-28-8.1对采购单位的纪律要求-28-8.2对报价人的纪律要求-28-8.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28-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8-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报价-29-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9-2.评审标准-35-2.1初步评审标准-35-2.2详细评审标准-35-3.评审程序-35-3.1初步评审-35-3.2详细评审-35-3.3报价文件的澄清-36-3.4谈判结果-36-1.一般约定-37-1.1词语定义-37-1.2语言文字-38-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38-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39-1.5联络-39-1.6联合体-39-1.7转让-39-1.8知识产权-39-1.9保密-40-2.合同范围-40-3.合同价格与支付-40-3.1合同价格-40-3.2合同价款的支付-40-4.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41-4.1包装-41-4.2标记-41-4.3运输-41-4.4交付-42-5.检验和验收-42-6.相关服务-43-7.质量保证期及质量保证金-43-8.履约保证金(需要时执行)-43-9.保证-43-10.违约责任-44-11.合同的解除-44-12.争议的解决-45-1.一般约定-45-1.1词语定义-45-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45-1.5联络-46-3.合同价格与支付-46-12.争议的解决-46-第五章供货要求-47-谈判采购项目需求明细表(含技术性能和质量要求)-47-目录-49-
三、商务资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账户信息)、近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49-
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结果截图-49-
六、近三年完成同类报价项目业绩表。-4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或法人身份证明彩印件-50-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需要委托人的-51-(一)营业执照-52-(二)单位基本情况-52-(三)开户许可证(账户信息)-52-(四)近期1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52-
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结果截图-53-
六、报价单-54-第一章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呼和浩特工务段公开竞争性谈判“煤炭”采购项目公告(二次)(项目编号:HGW-2026-09-22-2)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工务段计划拟定于2026年9月份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煤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物资名称:煤炭。标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单位数量不含税最高单价(元/吨)税率不含税单价报价(元)价税合计(元)1煤炭块度:15cm-50cm的精块煤,低位发热量(大卡)≥5500kcal/kg;干基灰5-6%全水分≤6%;干基挥发分≤28%;硫≤0.3%含碳量60%,提供近3个月内质检报告。吨预计约180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764.33 13%2.2、到货时间及地点:(1)履约日期及供货时间要求:履约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供货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2027年4月15日按需方要求24小时内配送至需方指定地点。(2)配送要求: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需方要求或计划量均衡配运煤炭,保证各用煤点正常使用及十五日储煤量。并保证各用煤地点不因自然灾害、交通管制和煤矿减产等任何原因影响煤炭的正常使用,交货时间严格按合同执行。(3)验收方式:煤炭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供方提供煤炭过磅单及检验报告,报需方指定人员审验。每车次煤炭均由需方指定人员进行监督复磅,煤量以需方确认后的过磅数量为准,由需方负责按照需求一览表中标准验收。2.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块度:15-50cm的精块煤,低位发热量(大卡)≥5500kcal/kg;干基灰5-6%全水分≤6%;干基挥发分≤28%;硫≤0.3%含碳量60%,提供近3个月质检报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3.1、竞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提供2024年和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3.7、参与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投标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投标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3.8、提供2024年和2025年来销售业绩(提供2024年和2025年各一份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3.9、完整的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报告。3.10、报价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