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51018426210200006285-1
二、合同名称:15+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站及:30个微子站运维项目(第三年)合同
三、项目编号:N5101842024000071
四、项目名称:15+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站及30个微子站运维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地址:崇州市南苑路68号联系方式:18200370686供应商(乙方):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勒流街道江村村慧商路8号联系方式:0757-23271592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C07029900-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1(项)¥2,300,000.00¥2,300,000.00开展15+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站及30个微子站运维服务合同金额: 2,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5日至2027年07月03日履约地点:崇州市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15+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站及30个微子站运维项目(第三年)合同.pdf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2026年09月17日 合同编号:51018426210200006285-115+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站及30个微子站运维项目(第三年)合同甲方(甲方):成都市崇州生态环境局乙方(乙方):广东盈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年月1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15+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站及30个微子站运维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相关承诺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15+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站及30个微子站提供运维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期限第三年服务期自甲方完成15+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站及30个微子站运维项目第二年维护服务,并经乙方考核验收合格后第二日(2026年9月15日)起365天。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1)乙方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及工作要求,完成15+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站、30个微子站、1套标准站备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等。确保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数据质控合格率达到95%(以小时值计)以上;运维任务完成率100%;异常情况处理率达到100%。(2)乙方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运行管理相关标准规范及工作要求,完成本项目涉及所有仪器、质控设备、辅助设备等的日常维护、仪器校准等质量控制工作、供电及网络通讯保障等,确保数据准确有并及时上传至“崇州生态环境数智平台”。涉及甲方开发的数采软件技术问题可报告甲方协调解决。(3)乙方负责上述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站房及相关辅助设施维护、保养、维修。(4)乙方承担电费和通讯费,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和防雷设施的日常维护费。(5)乙方配置至少2名驻站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崇州市所有大气自动站点监测数据,及时报警数据异常情况;分析崇州市各自动站监测数据及其关联性,出具监测分析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并根据监测数据提出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建议。(6)乙方根据甲方管理需求适时优化调整站点位置。(7)乙方负责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房及其周边环境卫生保洁。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第2页共25页本项目服务总费用为:¥2300000.00元(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费用构成见下表,服务总费用金7方履行合同将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零件采购费、人工费、维修费、税费、食宿差旅费、知识产权费),除此之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表1:运维费用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价(元/年)数量(套)总价(万元/年)备注镇街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站耗材25000.001537.50包括:气态滤膜(每个点位5盒)、颗粒物滤简(每个点位18个)、零气洗涤剂(活性炭、氧化剂、变色硅胶)、标气(每个点位1瓶)、0型圈、限流孔烧结过滤器、泵膜等。站房防雷检定900.00151.35一年一次网费1800.00152.70每个站点每个月150元站房配套设施维护2500.00153.75包括空调维护、防水、消防设施更换、电路检修等设备维修配件更换22000.001533.00该项费用根据设备维护经验估算,费用据实结算,费用结算总额不超过该项费用的总价。经开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标准站耗材75000.00215.00包括:气态滤膜(每个点位10盒)、零气洗涤剂(活性炭、氧化剂、变色硅胶)、标气(每个点位4瓶)、氮气、O型圈、限流孔烧结过滤器、非甲烷色谱柱、进样阀阀芯、氢气发生器硅胶等。电费24000.0024.80每个站点每月2000.00元网费1800.0020.36每个站点每个月150元站房防雷检定90020.18一年一次站房配套设施维护250020.50包括空调维护维修、站房消防器材更换、灯具、电路检修、防水检修等设备维修配件更换42000.0028.40该项费用根据设备维护经验估算,费用据实结算,费用结算总额不超过该项费用的总价。标准站备用耗材6600.0010.66包括:气态滤膜、零气洗涤设备剂(活性炭、氧化剂、变色硅胶)等。设备维修配件10000.0011.0该项费用根据设备维护经验估算,费用据实结算,费用结算总额不超过该项费用的总价。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子站/8600.003025.80包括每年更换传感器、物联网卡、电池,站点调整等费用运维人员/100000.006人60.00运维人员需持有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发放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培训合格证驻站人员180000.002人16.00/交通费/30000.003辆9.001数据分析报告编制费/100000.00110.00提供监测数据分析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合计:¥23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整)2.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乙方完成半年维护服务,并验收合格后根据考核结果(考核文件及付款金额以附件2为准,甲方可根据国家政策及其主管机关的要求对考核标准进行修改),达到付款条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即¥1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2)一年维护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即¥1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3)达到付款条件,甲方启动财政支付审批程序,待财政支付平台下达资金支付指标,且乙方开具当期付款金额等额合法且有效的发票后15日内支付;未收到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款项,且不得视为违约。(4)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本合同签字盖章页乙方签字盖章处的银行账户信息即为乙方指定的收取本合同服务费用的账户,相关信息由乙方提供并谨慎确认,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提供、确认账户信息错误或账户信息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或银行等第三方因素导致甲方付款错误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质量标准和日常考核第4页共25页甲方组织开展日常运维服务管理和质控考核,具体考核方式详见附件2:日常运维和质量要求管理办法。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相关规定,及甲方内控制度要求,由甲方组织验收小组,结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财政部门最新规定进行验收,前述规定未涉及本合同服务成果验收标准的,服务成果的验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较优的标准执行。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进行审核后,认为符合约定的,出具验收报告即为验收合格。
六、其他要求(一)售后服务问题:乙方按要求配合甲方完成后续服务工作。(二)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项目完成后,若存在项目成果内容需要调整的,乙方应无条件免费配合甲方调整。(三)保险:乙方应按照本地相关标准给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七、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设备、耗材等方面进行数量、质量方面的核查,发现不符合履约要求的情况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季度等方式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相关标准时,甲方有权依据考评办法扣减运维服务费。3.当考评未达到相关标准或因乙方相关违法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招标文件和相关考核办法规定终止合同。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运维服务费用。5.如甲方发现乙方在工作期问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章以及本合同约定的不合理操作等行为时,甲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限期整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逾期未纠正的或经3次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返还收到的费用,并可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第5页共25页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安全责任:乙方应当注意安全作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必要的安全作业提示,妥善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方关系,避免发生安全纠纷、事件或事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安全纠纷、事件或事故的,全部由乙方妥善处理并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6.保密义务:乙方应当对因本合同获悉的甲方未主动公开的各项信息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相关信息被甲方主动公开。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若甲方承担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7.乙方保证自身及服务团队成员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完全具备与提供本服务相称的资质、经验、能力和专业技术。乙方应保持服务团队成员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团队成员。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工作人员,乙方应自接到甲方人员更换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出使甲方满意并能充分胜任被更换者工作的人员,前述人员更换不得影响工作进度。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保证已建立安全工作的制度,已发放安全防护设备,已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岗前安全培训,并负责监督上岗前佩戴防具,如工作人员服务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的,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9、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且应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如合同权利义务受让的第三方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在履约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