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业主委员会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pdf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业主委员会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ZC2026-0124)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本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2076万元,招标人为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预算金额(万元):17.2076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若被列入以上名单之一的,其磋商将被否决(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以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交由磋商小组审核后存档保存,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①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合法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3.2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持有B证,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注册单位和供应商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9月17日08时00分到2026年09月23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各潜在申请人可选择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可不授权)、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和联系方式,(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3)企业资质证书,(4)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公章)装订成册(或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798617191@qq.com),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注:以上资料须清晰可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15时00分递交方式: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6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9月28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6楼)

七、其他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业主委员会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或通过电子邮件79861719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2026-01242.项目名称: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万元):17.20765.最高限价(万元):17.20766.采购需求:6.1采购内容:本工程为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项目(二次),对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采购更换、维修及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6.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6.3施工地点:保山市力宏现代都会小区内。6.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7.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对采购需求所列项目进行采购更换、维修及调试,并通过双方验收合格,整体消防设施质保1年。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供应商若被列入以上名单之一的,其磋商将被否决(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以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交由磋商小组审核后存档保存,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①2023年至今任意1年度合法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3.2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持有B证,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要求注册单位和供应商单位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3.方式:各潜在申请人可选择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在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可不授权)、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和联系方式,(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3)企业资质证书,(4)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鲜公章)装订成册(或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798617191@qq.com),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